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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答复代表重建圆明园建议:应慎重论证必要性可行性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圆明园,加强国家爱国主义文化建设的建议”,国家文物局经商北京市政府答复称,遗址以断壁残垣告诫后人勿忘国耻、警钟长鸣,重建圆明园缺乏必要的考古及历史文献依据,且将改变圆明园遗址被列强破坏的历史现状,应慎重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圆明园为圆明、长春、万春三园之总称。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始建,嘉庆十四年(1809年)建成,是我国清代最重要的皇家建筑之一,1860年和1900年先后被英法联军和八国联军所毁。1988年,圆明园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文物局在上述11月5日公开的答复中介绍,该局高度重视圆明园遗址的考古、保护与展示利用工作。2000年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2010年将圆明园遗址列入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14年批复《圆明园遗址考古工作规划(2014-2020年度)》。“十三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大宫门、紫碧山房、如园、舍卫城等遗址考古发掘,以及重要节点本体保护、遗址展示、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有效改善了圆明园遗址的整体风貌,充分发挥了圆明园遗址的国耻纪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国家文物局表示,代表提出的加强圆明园遗址展示利用工作、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等建议非常重要。圆明园遗址不仅是清代皇家园林的重要代表,更是近代中国被侵略、殖民的历史见证。遗址以断壁残垣告诫后人勿忘国耻、警钟长鸣,重建圆明园缺乏必要的考古及历史文献依据,且将改变圆明园遗址被列强破坏的历史现状,应慎重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一步发挥教育、宣传和展示功能,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督促北京市文物局严格落实《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统筹考虑圆明园遗址考古发掘、学术研究、保护展示工作,抓紧推进大宫门、紫碧山房、如园、舍卫城等遗址考古资料整理出版和遗址保护利用,尽快调整完善大宫门、紫碧山房等遗址保护展示方案,不断提升圆明园的展示利用水平。
第二,支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加强圆明园文化价值传播,采用数字化等虚拟方式再现圆明园昔日盛景,并结合考古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考古活动,宣传、普及圆明园遗址核心价值内涵,正确认识圆明园遗址所反映的近代中国灾难深重的历史事实和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圆明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遗产展示窗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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