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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2020年,天津第一波好工作来啦!

2020-01-03 06: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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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2019,

拥抱2020。

这一年你是否找到心仪的工作,

又是否作别了原有的岗位,

重新踏上征程?

无论你是否找到停靠的港口

广播君都会一如既往地

帮你寻找方向、搜寻目标

在天津的职场帮你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地

新的一年

我们也要一起加油呀!

来看新年第一期招聘

广播君都带来了哪些好工作吧

▼▼▼

天津市气象局

天津市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下属机构,承担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招聘工作,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一、基本条件及招聘安排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安排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请将简历发送至邮箱(tjsqxjrsc@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岗位”。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邮编300074

联系电话:022-23333591

二、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天津市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人才。

(二)招聘程序

天津市气象局2020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气象局官网和气象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简历,对符合应聘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

审查通过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笔试工作,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邮箱(tjsqxjrsc@163.com)进行回复。

4.面试

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50%笔试+50%面试)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术能力等情况。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拟接收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人员将不予录用。

6.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气象局网站和中国气象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7.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022-86516265

天津市急救中心

依据《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目标,结合急救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派遣制院前急救护士40人,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心理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吃苦耐劳,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强,能适应倒班、夜班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5.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6.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要求

1.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且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有效期内,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3.执业期间无医疗责任事故;

4.1985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相关信息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s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1. 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网站: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1月17日下午17:00时止。

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9:00时至1月18日下午17:00时止。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1月22日上午9点开始自行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并请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以下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如护士资格证、执业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等;

(三)考核

考核包括体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四个阶段。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依次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阶段的全部科目考试,任何一个阶段或科目出现缺考的,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及录用程序。

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总成绩合成方法为: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30%+实践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占总成绩比例核算后的成绩之和,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与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等相关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实践技能考试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派遣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120”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面试成绩确定是否递补。

3.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需按中心规定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急救中心人事科 022-24321200。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结合人员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急需紧缺儿科医生6名,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点击可查看大图

▼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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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急需紧缺人才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2019届毕业生(须能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须在报名日期前具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

6.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0年1月7日。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7日及以后出生。

9.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1.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2.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与面试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

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hqqwsjkwgkzp@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压缩文件夹)文件名:“高层次(急需紧缺)-招聘部门名称-招聘岗位-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按照所报岗位填写《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或《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报名。

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

http://www.tjrmtzx.com/doc/004/107/664/00410766452_430464f3.doc

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

http://www.tjrmtzx.com/doc/004/107/664/00410766454_06677371.doc

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区政府大楼7楼)

联系电话:022-86516269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或《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三个月)》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或天津市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执业证、注册证、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书)以及近3年业绩能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人员提交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缴纳面试考务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

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2月19日9:00至2月21日24: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至2月22日17:00。

面试考务费:45元。

(三)面试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3月3日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查询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人际沟通、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招聘单位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七、报到和聘用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情节严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需要招聘单位可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第五顺位。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22-86516269

监督电话:022-86516265

天津市河北公证处

天津市河北公证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事务。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报考条件及工作内容

热爱祖国,维护党的纲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守规矩。

(一)公证业务助理岗3名: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4.本市户籍;

5.工作中表现突出,可定向培养为公证员,享受公证员待遇。

工作内容:

1.完成处内的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2.协助公证员完成公证调查、取证、现场办证等其它公证辅助工作;

3.如有特殊紧急任务,能适应加班等情况;

4.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文字综合岗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文学类专业, 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4.本市户籍;

5.党员优先。

工作内容:

1.完成日常办公室事务性工作,包括宣传、人事、填写上报各类报表等工作;

2.负责对外联络及综合协调工作;

3.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接待岗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法律相关专业、英语六级优先;

4.本市户籍。

工作内容:

1.负责公证处大厅前台接待和基础业务咨询,维护大厅秩序;

2.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与用人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

6.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曾有被判处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三、聘用、薪酬待遇及其他情况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薪酬待遇:确定聘用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公证业务助理岗基础工资3500元/月,文字综合岗、综合接待岗,基础工资3200元/月(包含保险及公积金等),同时根据岗位设置另行发放绩效工资。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四、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投至电子邮箱:tjhbgzc@sina.com

简历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本人照片、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婚否、是否中共党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具体学习、工作经历及应聘岗位等。同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投至指定邮箱。

报名投递时间: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月18日

温馨提示:报名后经过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政审

通过面试的人员应按单位要求,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程序者,视同放弃应聘;

2、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22-86335009、15922046516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采用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安排总会计师人选,具体岗位要求及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总会计师

需求人数:1人

用工类型:合同制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财经、会计类等相关专业

专业能力、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45岁及以下,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会计时间不少于3年;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对具有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高级审计师资格人员,以及经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组织培养的领军人才并通过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1.近三年曾因财经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3.对医院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任职期间(近三年)注册会计师对医院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简历投递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简历及佐证材料发送至szxrsk11@126.com邮箱,邮件标题以 “招聘岗位-学历-姓名”形式命名(例:总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张三),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同发邮箱。

登记表下载地址:

http://www.tj4thch.cn/doc/003/000/098/00300009859_d044d4db.doc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按照招聘对象、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投简历和佐证材料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1.考核

报名人员需经筛选及资质审核后,方可参加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单位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2.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3.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4.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1月9日,报名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受理)

2.面试具体时间,按本人提供联系电话进行通知。(如:联系电话有误者视为本人放弃)

3.报名人员所投递的简历内容及佐证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4.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3号

联系人:人事科田老师

电话:022-26249124

新的一年

原标题:《招聘 | 2020年,天津第一波好工作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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