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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外摆位设置导则:公园、绿地有条件的区域要支持外摆设置
5月22日,记者从上海市绿化市容局获悉,《上海市外摆位设置导则(试行)》已于近日发布。
市绿化市容局表示,这份《导则》的核心目标是在保障公共安全、市容有序、便民利商的前提下,通过系统化、差异化、场景化的制度设计,给上海的外摆经济一个更清晰、更友好的发展空间。
《导则》分为总则、设置规范、合规要求三个部分。在总则部分,明确了编制目的与适用范围,界定了“外摆区域”“外摆位”“外摆设施”等关键术语,确立了合法合规、安全有序、分类管控、风貌协调、激发活力、民主共治六大基本原则,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特定道路、街区、园区、商圈、景区等区域的餐饮、零售、文创、生活服务等商业外摆位管理。
针对设置规范,《导则》提出“分类分级”管理思路。明确外摆位设置不宜超出经营主体用地红线,并根据空间属性将外摆位划分为“内部外摆位”与“临街外摆位”两类。同时,结合不同区域类型、道路等级、商业业态及经营时段制定差异化管控规则,对各类外摆位的边界划定、空间布局、人流动线及设施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合规要求,从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作出兜底性规定,确保外摆经营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导则》编制过程中,征求了商户、居民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构建政府引导、商户自律、公众参与,多方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在空间上,明确人行道剩余宽度不得少于2米;如果总宽超过5米,行人通行空间必须大于外摆宽度。同时实行“一位一界”精准划界,每个商户外摆边界清晰,相邻商户之间用软性界限隔开,避免硬性隔离和产权纠纷,让商户安心经营、市民舒心通行。
根据道路等级差异,《导则》明确快速路原则上禁止外摆,主干路严格控制,支路则优先考虑便民。针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水岸夜生活体验区、园区、住宅区、写字楼等不同场景,设定专属经营时间,并可结合天气、人流动态调整,既激发商业活力,又保障居民正常生活。此外,导则首次提出“公园、绿地有条件的区域要支持外摆设置”,为城市公共空间增添更多烟火气。
按餐饮、零售、生活服务三类业态,《导则》明确了刚性要求:不得使用明火、不得扩音叫卖、不得外摆设备。这些规定既精准防控了不同业态可能带来的安全与扰民风险,又保留了商业外摆应有的亲和力,让外摆经济在安全、有序、文明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根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5月13日公布的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全市16个区已完成设摊(外摆)“六个一”(一张图、一张表、一套流程、一批典型案例、一批自律组织、一套治理办法)体系建设。各区绿化市容局通过公众号进行公示,市级管理部门在“绿色上海”公众号推出“活力申摊”地图服务,方便市民查询与参与。
上海市绿化市容局表示,杨浦大学路、徐汇安福路、静安丰盛里、长宁上生新所等形成街区共治、固定经营、业态联动、场景营造的成熟模式,有效提升商圈活力与城市魅力。全市已有外摆特色区域500多处,覆盖商户4000多家。抽样来看,规范做外摆的店铺,营业额平均能提升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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