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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下月起施行积分落户新办法:缴纳社保放宽为累计24个月
3月1日起南京施行新积分落户办法!
2月14日,南京市政府在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区域等加分政策都有变!
房产情况面积每满1平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9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宅用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宅用房不计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年龄情况
是否加分的标准值从原45岁调整为40岁。 40周岁的计5分,每减少1周岁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婚姻状况
配偶系本市户口,办理结婚登记一年以上的(符合投靠配偶政策除外),且一直维持该婚姻状况的计10分。
落户区域
申请落户江宁区加30分、浦口区加40分,申请落户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加50分。
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注意:原来南京的积分落户办法,是要求“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如今由“2年内连续缴纳社保”变为“累计缴纳社保不少于24个月”,无疑是放宽了门槛。
在南京连续居住已达2年,计24分按照办法,南京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其中基础指标变为2项:参保情况和连续在南京居住年限。
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值按三个缴纳时段区别赋分
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居住分值按三个时间段区别赋分:
连续居住已达24个月的,计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计1分;超过24个月,已达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5分;超过60个月的,超出时段按每满1个月计1.8分。
南京市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在南京积分落户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服兵役情况、住房情况、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十二项指标。
如果达到100分了,这样可以办理申请积分落户办法明确,申请人可登陆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公安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收到申请材料后,承办人员应当当场查验。材料齐全的,应当立即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原标题《重磅!3月1日起,南京施行积分落户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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