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券商微信群违规私发研报,业内:应全面划定分析师执业红线

经济之声微信公众号
2019-01-30 19:13
牛市点线面 >
字号

据央广“经济之声”微信公众号1月30日消息,“知识付费”是最近相当热门的消费新潮流,而一些嗅觉敏锐的券商卖方研究团队似乎也嗅到了其中的“商机”。不过也有券商分析师因为私自将未经公司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的研究报告发送到未经报备的微信群,受到监管部门通报,有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一石激起千层浪,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如何加强监管?研报又该如何运作,才能合规、创收双赢?

私发研报有失公平

如今,不少投资者喜欢拿起手机,打开某券商分析师的微信交流群或者刷刷平时关注的分析师公众号获取投资信息。殊不知,这里面有些研报已经违规了。

一份《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显示,2018年8月,某券商证券分析师团队撰写了4篇点评文章,上传至团队公用的有道云账户。随后,该团队某证券分析师私自将4篇点评文章,以有道云链接形式发送到自己维护的多个微信群。文章内容涉及具体个股的盈利预测、估值及投资评级等。

对此,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对某些客户优先发布,会违背研究报告的公平性。规范这类行为,体现出监管层对市场公平公正原则的坚持以及对中小散户的保护的重视。

“经过一个审核程序、统一发布,就能避免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这个程序,就是违背了合规原则,这是不允许的。对某一些客户优先、对某一些客户滞后,分123等,就违背了研究报告的公平性。对这个东西进行规范,是对整个市场的三公原则的贯彻。”

有券商分析师表示,对于像订阅号、公众号这类互联网传播渠道,并非所有投资者都知晓,微信群更是如此。因此,如果分析师先于公开渠道在以上渠道发布,就可能造成一部分投资者先知晓的情况出现,这就是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东方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阮军表示,之前行业内的确有部分中小券商在研报流程的管理上相对宽松,部分分析师为了抢时效、获得更多关注,依然通过组建微信群的方式,对市场热点、突发事件以口头点评,而非研究报告的形式表达观点。

“原来写完报告,可能周末要开通策略报告会,一开始也没注意,顺手就把这些报告先发在微信群或客户端里面。如果是判断一些行业大势的话问题不大,但是如果涉及重点行业或者对一些公司进行研究,先知道消息的人肯定占有信息的先发优势。”

加强研报发布监管要向移动端延伸

对于研报的监管一直在进行。记者统计发现,2018年监管层至少对4家券商分析师的违规行为下发监管通报或者行政处罚。例如,因*ST保千研报问题,北京证监局对民生证券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在*ST保千被立案调查后,民生证券发布11篇评级为强烈推荐的研报,未对立案调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研报评级、风险提示审慎性不足。

在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看来,部分分析师基本功不扎实,报告会出现夸大其词,缺乏常识,给予过高预测;还会出现主观臆断,采用未经核实的数据等。另外,当前研究报告看多不看空,研究报告对风险研究不充分,这也与国内股市缺少做空机制有关。在编写研究报告时,分析师应树立专业、客观和合规的理念,遵循审慎、专业的原则。

在监管层的《通报》中提到,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用面向公众的即时通信软件、具有内容展示或分享功能的应用软件等互联网工具,向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后续服务的做法在行业内日益普遍。因此,监管层要求依法规范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同时,还要求券商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建立与服务模式相匹配的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申万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认为,监管层应该从研报的时间、研报的作者等方面加强监管。

“第一,如果是对上市公司信息的点评、对它的相关数据的分析,在公司没有正式公布报告之前,不能发布。第二,公司发布了以后,你的研报出来的时候,如果是公开发布的研报,必须在非交易时段发布。这也是为了做到公平,避免让部分人由于事先得到研报,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所以,管理层的监管主要集中在信息的来源是不是公开信息、发布的时机,还有发布研报者要有分析师的资格。”

调研纪要也不得随意外发

不仅对研报严格管理,不少券商还要求研究员不得外发调研纪要。比如,上述研究员所在单位就认为,调研纪要直接涉及公司信息,可能存在内幕信息、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其他敏感信息,有些信息无法甄别是否超出公告披露的范围。基于调研纪要信息的敏感性,所有调研纪要仅作为工作底稿保存,都不得外发。安信证券付昊认为,券商研究所应该在证券分析师执业方面增强自律管理。

“证监会做出相关规定以后,如果能够发布出来,要么是免费的,要么就是专门对已经收费的付费群体,而且他做的这种提炼,也是在已经发布的正式研究报告通过合规审评后发布的精简版。”

监管也在不断加强对分析师的要求,在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研报质量等方面进行规范。就在去年2月份,对于即将密集公布的年报研究行为,监管层专门下发规范发布研究报告行为、全面划定分析师执业红线以及券商加强监管的措施。同时,监管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机制,加强合规内控薄弱环节。

尽管研报这门生意对于券商研究所来说收入占比并不大,但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付昊预测,今年研报生意的可能竞争更激烈。

“部分券商已经开始打出了万二的费率,以后研究所的竞争确实有可能会在研究报告的价格上有一定的变化,可能今年才会出现这种明显的变化。”

(原题为《微信群违规私发研报,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怎么管?》)

    责任编辑:刘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