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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疆拉开新年地方债发行序幕,多地开始调整债券承销团
作为稳投资、促消费的重要举措,地方债的发行和治理再一次被提上了日程。
2019年地方债发行正拉开序幕,据财政部、各地财政部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登”)等公开信息显示,已确定将有包括河南、福建、云南、浙江等14个省市区在1月份内发行地方债,已确定的发行规模超2400亿元。其中,河南和新疆成了“先头军”。
1月15日,河南省财政厅披露“2019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和“2019河南省土地储备专项债、洛阳轨道交通、棚改、区域医疗”等系列文件,拟发行地方债金额共计453.24亿元,其中,包括165亿元一般债券(一期)、122.74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3.5亿元区域医疗中心专项债券、139亿元棚改专项债券和13亿元城市轨道交通专项债券。
除了河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也公开了当地2019年(一期)一般债券信息披露文件,计划1月21日公开招标发行100亿元的新增一般债券,债券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公共安全、农林水利、市政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这笔钱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这是财政部近期将1.3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提前下达给3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后,新疆和河南开了个头。其他地方也将相继加入发债大军,近期浙江、云南、天津、青海等地已经开始组建当地2019年政府债券承销团,为下一步正式发债做好准备。
浙江省财政厅下发加急文件,决定调整2018年-2019年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原则上不超过7家。陕西财政厅发布通知,增补了华泰证券等34家金融机构为一般承销商,参与2019年-2020年各期地方债招标公开发行工作。
1月15日,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争取在9月底之前完成年内发行工作。
地方专项债券是地方融资的重要渠道,为基础建设提供充沛的资金来源。从已发行专项债来看,募集资金多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2018年地方政府试点发行的创新性项目收益债券类型还包括轨道交通、教育、经济开发区、乡村振兴以及公用事业类等项目,在对地方政府职能的覆盖上更全面。此次许宏才在会上指出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方面,优先用于解决在建项目“半拉子工程”、存量隐性债务项目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等。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抓紧开工一批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将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特别是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具体额度会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之后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也正式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合计1.39万亿元,这个额度占到去年新增债务限额的63%左右。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地方债券将提前下达一季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钟辉勇向澎湃新闻表示,本来要到两会的时候才能通过当年的财政预算,公布债券发行规模,现在已经提前了,把发债规模提前给到地方,地方于是可以提早发债。一方面可以看出来,地方财政相对较为紧张;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经济下行压力凸显,地方需要通过发债来稳住基建投资,保证这些投资项目尽早开工,或是能持续进行。
在2018年,1-4月全国没有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5月才开始发行百余亿元的新增债券。许宏才在会上表示,今年的1.39万亿元数额已经提前下达各地,经过地方人大审议批准后,各地将在1月份启动新增债券发行工作,3月全国人大批准2019年全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后,财政部会将批准的限额及时下达给地方,由地方在预算年度内均衡发债,并且要求争取在9月底之前完成。
在大开前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许宏才也提出堵后门要更严,更进一步规范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2903亿元,专项债务74287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但在新的一年增加地方专项债券规模的同时也要规避其夹带来的风险也成了一大关注点。
在上述发布会上,许宏才表示将会在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监督问责,完善专项债务限额规模全额管理,督促地方落实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要求等方面来规范风险。财政部也于1月4日印发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从2019年1月1日起在上述几方面落实对地方专项债券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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