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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被罚,为何屡禁不止?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郭钰
2019-01-09 20: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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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8日、9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一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的银行罚单,这些银行包括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村镇银行,涉及浙江丽水,安徽合肥、滁州、马鞍山等地,被罚金额从20万元到35万元不等。

具体来看,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浙江缙云联合村镇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松阳支行均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被分别罚款25万元、25万元、35万元。民生银行合肥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被罚25万元。浦发银行滁州分行因部分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案由被罚25万元,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企业被罚20万元。

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的乱象为原银监会部署的2018年22条重点整治领域。2018年8月29日,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也提到要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
为什么监管明令禁止,却有银行明知故犯呢?

一位国有大行负责信贷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在目前的经济大环境下,优质资产比较稀缺,尤其是目前实体经济和制造业比较低迷,部分银行还是认为房地产是比较好的投资标的,担保物充足,资产安全度也相对较高。而对于客户来说,房子与户口、教育等多个因素挂钩,依然被视为重要的资产,在结婚、生二胎等关键节点上,拥有或者置换房子的意愿还是很强烈的,不惜贷款也要买房,而由于监管部门对按揭贷款的利率有明确的标准,无空可钻,这就会催生一部分人以消费贷的名义用来做房子的首付。

另一位城商行负责信贷的客户经理表示,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房地产企业”被罚有时候并非银行存心违反规定。消费者向银行借消费贷,银行只能监控指定账号,或凭借发票等材料验证,目前对钱究竟去干了什么并不知道。而一一核实对银行来说要花非常高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如果出现没有核实清楚的一例,就会面临监管部门的高额处罚。

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他表示,在金融风险防控问题上,对国有银行违规向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和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楼市股市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有关金融机构通过收回贷款、调账等整改219.83亿元,其余141.04亿元已制定清收计划。

    责任编辑:郑景昕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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