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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要求离异父亲继续支付其上大学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澎湃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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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女儿考上大学后经济压力增大,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学费及抚养费诉至法院。江苏邳州市法院日前公布该案案情,法院最终驳回女儿提出的由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的诉求。
2017年,小马的父母离婚,约定小马由母亲抚养,父亲马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其十八周岁。小马去年考上大学,请求父亲支付其大学期间的费用。因多次协商无果,她将父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马某支付其18周岁后的生活费每月1500元,2023年的教育费(学费6800元,住宿费1000元,电脑一台9000元,手机一部3000元),以及其余三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
马某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女儿已成年,他无力继续支付她大学期间的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小马已成年,目前接受的并非高中及其以下学历,亦非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要求被告继续支付抚养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责任编辑:徐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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