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2024-07-03 16: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标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玉星决定逮捕》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