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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一孕妇被撞身亡,肇事者系公职人员已被刑拘
6月6日20时50分许,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恒安路与龙山路交界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名孕妇重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据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肇事司机李某波(男,59岁,东乡区人)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记者从权威知情人士处获悉,肇事司机李某波是东乡区自然资源局的一名公职人员,已经退居二线,事发时不是在执行公务。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波曾任东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此前报道】
6月6日晚,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街心花园附近发生一起车祸,一名孕妇被撞,倒地流血。
现场视频显示,车祸现场挤满了人,有孕妇被撞倒地,地上有血迹。肇事车辆停在一店铺门口,被路人层层包围。有三条白色栏杆穿透肇事车辆前挡风玻璃,插进驾驶室内。
7日上午,车祸事发地附近一商铺老板告诉记者,车祸发生在6日晚8点40分左右,当时她在店里,看到肇事车辆从路口偏左直冲到店铺阶梯,然后才停下。
该商铺老板介绍,肇事车辆沿路撞上了一名孕妇,其下身流血。后交警、救护车等车辆赶到现场将其紧急送医。
另一名目击者介绍,车祸发生在十字路口,幸好当时过马路走了一波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孕妇被撞后,其家人一直在现场大哭。”
抚州市交警部门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肇事司机李某某,59岁,现为东乡区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目前已被控制。其驾车和行人孕妇发生碰撞,导致对方死亡,经现场检测排除酒驾。
7日上午,记者从东乡区委一知情人士处获悉,肇事司机确为东乡区自然资源局李某某,被撞孕妇已不幸去世。目前,李某某已被控制。当晚获悉此事后,政府领导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孕妇家属进行安抚。“我们对此事也是非常痛心和抱歉,对于李某某,也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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