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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妻子“出轨对象”刑满释放后,男子拒绝让三孩子上学,称除非帮他“翻案”

2024-05-27 14: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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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林狂赞南昌!2023年,在东南某市,吴某一家居住在低矮平房里,与村中崭新的楼房格格不入。这间平房被分割成厨房、卫生间、客厅和两间卧室,四面土墙,厨房里还有烧柴火的灶台,两个女儿挤一间卧室,吴某和儿子住另一间。

吴某声称,2016年由于无力承担学杂费用,三个孩子“被迫停学”。但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早已按政策实现全免费,不存在“因贫无力负担学费”问题。2017年,市、镇、村三级政府就开始对吴某孩子入学的事情做工作,除了免去学杂费用,给予低保等外,还曾联系过当地“乡贤”,由乡贤负责三个孩子直到大学毕业的教育、生活费用,但这些提议都被吴某拒绝,“就连办低保,让他填个材料他都不配合”。

吴某表示,自己不接受帮扶,是因为只想要“我应该得的那部分钱”。他称,2013年,他将与妻子发生关系的男子“命根子”割伤后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与妻子离婚,随后又向前妻讨要抚养费,以及“出轨对象”对他一家造成的精神损失。至于为何不让孩子上学,他给出了不同的几个说法。截至今年5月21日,吴某依然未让三个孩子复学。

▲电视台对吴某伤人案报道视频截图

拒绝让孩子上学

除非帮他“翻案”

2023年,记者曾探访吴某的家。彼时,吴某的大女儿年满15周岁,二儿子及小女儿分别为14周岁、12周岁。看见有陌生人靠近,孩子们转身跑进屋后山林里,反复劝说下,只有大女儿愿意和记者交谈,被问及想不想上学,她眼睛移向坐在一旁的吴某,答复“问我老豆(爸爸)”。

吴某称,因为三个孩子的伙食费、购买教辅材料等费用而无法继续学业。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老张(化姓)对此回应,义务教育阶段免去了学费等支出,当时,吴某的二儿子、小女儿还在上幼儿园,虽不属于义务教育保障范围,但可享受困难生资助政策,并且有“乡贤”曾提出资助,都被吴某拒绝。

老张多次上门动员孩子复学,他说自己是少有的可以和吴某家三个孩子说上话的外人。老张曾在教学一线做过多年老师,每次走访吴某家,都会拉着三个孩子教一些简单的认字、数学,“他家大女儿现在就是小学二三年级的识字水平,小的那两个更没办法”。

为让孩子们复学,当地市、镇、村三级政府及教育部门从2016年至今一直在做吴某的工作。该市市政府一名李姓工作人员透露,吴某的态度曾有所软化,同意让孩子们复学,前提是当地政府要为他“翻案”。

持刀故意伤人

自首后执着于“伸冤”

据吴某提供的一份刑事判决书,2013年10月,他于妻子在外务工时的住处内,对与妻子发生关系的胡某举刀割伤其下体,使胡某构成轻伤,后于同日前往派出所自首。据媒体报道,主治医生称,胡某下体受伤严重。所幸并未影响到海绵体,若恢复得好,不会影响到以后的夫妻生活。

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9638.96元。警方出具的刑满释放证明书显示,2014年6月,吴某执行期满,予以释放。离开看守所后,吴某并未依照法律判决对胡某进行赔偿,因此被纳入征信黑名单。2014年7月,吴某与妻子离婚。

在吴某眼里,对方和他妻子发生关系,自己割伤对方下体情有可原,“我是在保护我的家庭”。同样,他对需要给胡某赔偿,还被纳入征信黑名单也存在不解,吴某称胡某和他前妻的行为对他和三个孩子造成了伤害,应该由他们二人对其家庭进行赔偿。

▲电视台对吴某伤人案报道视频截图

不接受帮扶

声称“只要我该得的”

▲吴某与前妻离婚判决

多次做思想工作无效

当地责令其让孩子复学也无果

▲当地下发的对吴某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标题:《刺伤妻子“出轨对象”刑满释放后,男子拒绝让三孩子上学,称除非帮他“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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