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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顺风车安全专项检查组:滴滴公司存在7方面33项问题
11月28日上午,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组织召开网约车顺风车进驻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新闻通气会,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通报了检查工作有关情况。
针对此前网约车出现的一系列重大的安全事件,9月5日至15日,由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和应急管理部等组成的网约车、顺风车进驻式安全专项工作检查组,进驻滴滴出行、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曹操专车、易到用车、美团出行、嘀嗒出行、高德等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现已全部结束。
通气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介绍了检查工作有关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滴滴公司主要存在以下7个方面问题:一是顺风车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和安全隐患,产品“社交化”定位诱发重大安全风险,顺风车规则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涉嫌非法经营道路客运,业务资金结算模式不合规。
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失,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未足额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未按规定开展驾驶员培训教育。
三是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大量存在无资质非法运营的情况。
四是应急管理基础薄弱且效能低下。应急预案制定不科学、体系不健全、应急演练不到位,应急管理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客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应急处置效能低下,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不健全。
五是社会稳定风险突出。推广“以租代购”业务,派单和分配机制等运营规则不透明,朝令夕改,存在不稳定风险隐患。
六是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较大。驾驶员从业资格、背景情况审核把关不到位,企业对人车线下管理失控,刑事治安案件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体责任缺失,对高危驾驶员预警清理不到位,对异常行程、异常订单取消缺乏有效监测管理,APP安全功能设置不完善。
七是互联网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信息系统存在漏洞,存在被外部黑客攻击和内部员工未授权访问的隐患和风险;没有严格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明文存储用户个人信息;重要部门、岗位员工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不力,具体措施不够;对员工在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和培训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一是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前继续下线滴滴顺风车业务。二是依法处置非法营运行为。对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加大对相关平台公司的处罚力度。三是依法对滴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法人代表等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滴滴公司对内部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四是对滴滴公司涉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开展约谈,并依法处置。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分别对滴滴公司在网络信息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市场竞争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
据悉,联合检查组已向滴滴公司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并提出了27项具体整改要求,要求滴滴公司在两周内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会上,联合检查组还分别向首约汽车、神州专车、易到用车、美团打车、曹操专车、高德、嘀嗒出行等7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反馈了检查情况和相关问题清单,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在两周内制定完成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
对于其他7家平台公司,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网约车合规率仍有不足。部分“重资产”型平台公司的自有车辆合规率较高,但部分“轻资产”型公司合规率较低。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亟需增强。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三是公共安全防范存在不足。普遍缺乏对于车辆和驾驶员背景情况的动态管理,安全防护技术有待提升。四是互联网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部分公司未按要求落实等级保护相关工作,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规定不明确,企业内部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和培训不足。五是部分产品资金结算模式不合规,存在资金安全风险。
滴滴公司等8家网约车顺风车平台公司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严格按照联合检查组的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立行立改,在落实上务实求效,将组织专班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逐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下一步,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的基础上,联合检查组将督查各平台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到位,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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