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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消协约谈烟草局,学校周围一百米内烟草零售户将全清除
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就“我区部分烟草经销商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约谈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烟草专卖局)及其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通报。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在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烟草零售户将全部清除,全区烟草零售商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
据介绍,2017年底,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举报呼和浩特市及周边盟市存在烟草零售商、向未成年人甚至中小学生销售香烟,且未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识。接诉后,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于2018年4月份在全区范围进行了实地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全区各地普遍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识等问题。通过证据表明: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的确未尽到告知义务,内蒙古烟草专卖局未履行监管职责。
2018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向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烟草专卖局)送达约谈函,并于8月2日进行了约谈。
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根据约谈内容,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监管的紧急通知》(内烟专【2018】183号),对未成年人售烟行为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和细化。明确全区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加强监管。
据了解,全区共有持证香烟零售户103473户、有效户102851户、停业户622户。截至9月7日,共印制警示粘贴语117785份,发放警示粘贴语102851份,印制承诺书129545份,与零售户签订“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承诺书”102851份,宣传覆盖率达100%。清理无证户数量380户,查获自动售烟机9台,并要求限期责令整改,有力维护了持证户的正当权益和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并针对目前全区中小学校周边1732户零售户,制定有效治理措施及方案。
今年10月中旬,内蒙古自治区消协会同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再次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显示,呼包鄂三地已做全面整改,烟草零售户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粘贴警示(语),要求全区烟草零售商不得向未成年人甚至中小学生销售香烟。在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基本清理了烟草零售户,并在2020年前做到全部清除。下一步,内蒙古消费者协会将继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各盟市实地调查,如仍发现整改不力情况,将针对存在问题的盟市烟草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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