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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阿姨微信收款被举报?成都文理学院:将追究造谣者责任

澎湃新闻记者 戴越 钟笑玫
2018-10-25 22:21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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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高校"女学生钓鱼举报食堂阿姨"事件持续发酵。10月25日晚18时许,成都文理学院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涉事“食堂阿姨”纪某某为该店经营者,没有被罚款20000元,也不存在网传被辞退情况,事后该商店也未停业整顿。

成都文理学院10月25日下午就“食堂阿姨被罚款”一事作出回应。

25日稍早时候,微博网友@直播成都爆料 称,成都文理学院一名女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时,因未带饭卡让食堂阿姨帮忙刷卡支付。在将餐费微信转账给食堂阿姨后,该女学生举报对方私收现金,导致食堂阿姨被学校罚款20000元,举报人则获得2000元奖励。

25日下午6时许,成都文理学院官方微博@成都文理学院 发布通报指出,涉事商家“曹氏鸭脖”位于该校第一学生食堂内,10月18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曹氏鸭脖”经营者纪某某违反其与食堂管理公司四川彬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管理规定,擅自通过微信收取学生购买鸭脖款22元餐费。经核实,不存在舆情所言‘对食堂阿姨罚款20000元’的事实,也不存在‘对举报者进行奖励2000元’的事实。

成都文理学院后勤处2016年12月曾发布通知,严禁食堂窗口使用微信、支付宝,违反规定罚款20000元。图片来源于网络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事件曝出后,网上流传一份成都文理学院后勤处、成都文理学院一壶餐、百味轩食堂2016年12月发布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加强校园商铺及食堂窗口经营的规范管理,严禁商铺及食堂窗口送外卖,严禁食堂窗口使用支付宝、微信、美团外卖等公众平台支付餐费。一经发现查实,罚款20000元/次,望校园商铺及食堂窗口严格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

对于上述通知内容,学校宣传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图片确为该校2016年所发,目前已作废,并且通知内容与“食堂阿姨违规微信收款被学校罚款20000元”一事完全无关。

上述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重申,“对食堂阿姨罚款20000元”及“对举报者进行奖励2000元”系谣言,下一步将对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朱远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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