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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一小学开“不盈利”微店引热议,省教育厅:不允许
>>宝鸡高新三小
学校周围没有商店
网店卖的都是学生物品
>>省教育厅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家长观点
赞同方:方便家长还能锻炼娃
反对方:商业活动学校应避嫌
建议:交给家委会来做
核心提示
宝鸡高新三小在官微开网店卖文具,此事引起热议。学校称微店不盈利还给家长提供方便,也让孩子得到锻炼。但教育部门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商业活动。对此,家长们意见不一。这事你怎么看?
事件经过
微店售卖文具校服等
不对校外地址发货
近日,有网友发现,宝鸡市高新第三小学在其官方微信号“宝鸡高新第三小学”校园服务一栏开设了微店,点击进入后是宝鸡高新三小学习用品商城。出售商品包括学生作业本、书写类文具、美术类文具、学校专属类如印有学校Logo的帽子笔袋书包,服装配饰如校服、红领巾等。
其中作业本售价在0.9~1.9元不等,价值0.9元的“妙笔生花(小)”写字本销量达3983个,同样0.9元的“田园数牧(小)”写字本销量1157个,其他写字本销量也在几十到几百之间。书写文具和美术文具种类较少,售价15元的炫彩钢笔销量156支,2元的双头勾线笔销量256支,6元的素描纸(8k厚)销量470个。高新三小专属的书包、帽子、笔袋三件套售价110元销量192套……
商城特别说明,收货地址统一为孩子的“入学年份+班级+姓名”,学生家长可通过学校微店直接给孩子购买学习用品,不对校外地址发货。
华商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发现,该学校出售的商品价格基本和网络上的价格持平,有的比网络售价更低,如素描纸和大作业本等。但也有的商品价格不好对比,如印有学校Logo的书包、帽子等,微店红领巾售价为4元,有家长称外面商店卖2元,电商平台的价格则在一两元钱到五六元钱不等。
>>赞同方
评价:多次购买的家长评价“很便捷”
微店商城显示,宝鸡高新三小学习用品商城回头率46%,也得到不少家长的好评。购买过26次的家长在线评价说:“真的很方便,省去家长很多时间,而且很及时。”购买过8次的家长说:“很快,很便捷,随时能送到孩子手上,我很满意,谢谢你。”但也有家长提出了建议,一位购买过7次的家长说:“很方便,就是东西有点少。加油,多上点学习用品。”
家长:方便家长 还能给孩子锻炼机会
针对此事,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小学生家长,大多数家长对此事持赞成态度,认为学校的做法方便了家长,也给孩子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值得赞赏。
“我家孩子的两道杠丢了,外面哪儿有卖的我都不知道。”家长刘女士说,她平时工作忙,给孩子买文具还要专门跑去外面的小商店,有的东西小商店也不一定有,宝鸡高新三小开设的网店主要出售文具,可以有效地节省家长的时间。
“如果让我家孩子去当小小快递员,他肯定很开心。”家长陈先生说,这种网店就相当于在学校开设了一个社会实践项目,既方便了家长,又给孩子提供了社会实践的机会,他觉得值得提倡。
“我看了一下价格,基本和外面差不多。”家长何女士说,学校提供这项服务,又没有盈利,不该一棒子打死,不然容易伤了学校的心,以后可能无法再提供这种服务了。
学校:附近没商店 为方便家长锻炼孩子
24日,宝鸡高新三小相关负责老师介绍,学校建校四年,位于宝鸡高铁南站附近,周围没有小商店,为了方便家长所以于今年开设了这个网店。网店里售卖的都是学生需要的文具、校服等物品,只针对校内。家长如果要给孩子购买文具,下单后填写收货地址,有学生担任的“小小快递员”就会直接送到学生手上,既方便了家长,又给孩子创造了更多的生活体验。
“不存在盈利,老师是兼职负责的。”该负责人称,网店里的物品价格和外面差不多,没有一点盈利。
该负责人介绍,网店推出后受到家长的一致好评,觉得很方便,他们也觉得通过这种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和孩子做了一件好事。但如果有人觉得不好,他们可以立即关停,只是这样可能会影响到家长和学生。
>>反对方
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4日,针对宝鸡高新第三小学开微店这种情况,华商报记者咨询了相关教育部门。
宝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称,按道理说学校是不允许从事营利活动的,但是高新三小比较特殊,属于民办小学,没有特别具体细致的规定来判定学校这种做法的对错,但一般来说是不允许学校这么做的,有规定也是很久以前的文件了。该工作人员称,该校归高新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具体情况他们也不太清楚,建议记者咨询高新区教育局。
由于没能得到明确答复,华商报记者咨询了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管公办还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允许从事商业活动。
随后,华商报记者再次将电话打到了宝鸡市教育局监察办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先问记者有没有向高新区教育局反映过情况,记者表明已经和省教育厅联系过了,工作人员又建议记者先和高新区教育局了解学校情况,如果牵扯到业务方面就联系宝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后来记者表明省教育厅已经给了明确答复称学校不得从事商业活动,工作人员称会登记情况后请示领导,然后将情况反映到相关业务科室,最后确定如何处理。
家长:学校应专注教学 商业活动尽量避嫌
也有家长认为学校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应加入商业色彩。
“这种商业活动,学校应该避嫌。”家长冯女士说,学校的任务就是教书育人,如果有了商业活动,难免出现其他问题,这种商业活动学校最好不要参与。
“既然教育部门明文规定不允许学校从事商业活动,学校就不应该这样做。”家长陈先生说,教育部门出台规定就是为了净化校园,不让商业活动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宝鸡高新三小的网店虽然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其他盈利性活动不同,但毕竟属于商业活动。尽管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应该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很难长久。
“建议可以由家委会来做这件事。”家长杜女士说,学校的服务意识和为孩子提供社会实践的初心是好的,也不存在盈利性,但既然有规定就该按照规定执行,这事完全可以交给第三方来进行,既可为家长提供服务,也可避免被误解。
(原题为:《学校开“不盈利”微店 这事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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