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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损害谁赔偿:章丘倾倒危废致4死案涉事企业被追偿2.3亿
大家还记得章丘普集上皋村倾倒废液污染环境案吗?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环保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涉案企业承担赔偿金2.3亿元。
一起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造成4人当场死亡
2015年10月21日,在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上皋村废弃煤井发生一起重大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造成4人当场死亡,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约3000余万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该事件性质为重大(Ⅱ)突发环境事件。
现场废液 爆三样微信公众号 图据警方调查,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间,张林德(已死亡)为谋取利益,自己或通过殷珂珂、郭泗滨、贺程海、李万津等人联系涉案企业处理危险废物,并将陈继新、蘧光强的租赁地作为处理地点。
涉案企业为降低每吨3000元至6000元的危废物处理成本,雇用相关人员以每吨300元至500元的价格非法偷排危废酸碱液体;除去运输成本,中介和实施偷排人员实际每吨获利仅有100余元,却严重损害了环境安全。
谁损害谁赔偿,涉事企业被追偿2.3亿
记者了解到,该案共有涉案企业6家。经鉴定,该案件生态损害赔偿金额为2.5亿元。涉案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依法分别对6家企业实施顶格行政处罚,每家企业罚款20万元。2017年11月22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判处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万元和120万元罚金,判处郭泗滨等17人6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8千元至6万元不等罚金。
经省政府指定,2016年8月,省环保厅组织济南市章丘区政府与6家涉案企业先后经过4轮赔偿磋商,2017年2月至6月,先后与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宜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达成协议,签订了赔偿合同书,赔偿金额共计1357.54万元。其中,山东万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麟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宜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家涉案企业已在3个月内分2期将赔偿金足额赔付到位。
经省政府批准,2017年8月4日,省环保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承担赔偿金2.3亿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12日和2018年4月18日二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目前,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赔偿协议逾期不履行,省环保厅催告履行后仍不履行,近期省环保厅将代表省政府对该企业提起诉讼。
山东出大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
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损害生态环境是有代价的,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就是要实现损害担责。
为了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在全省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快推进生态山东建设。为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效率,《实施方案》将赔偿权利人由省政府扩大至设区的市政府,形成省市两级主体共同行使索赔权,并对省政府和设区的市政府的管辖划分作了原则性规定。此外,经司法确认的磋商协议,赔偿义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举将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使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原题为《谁损害谁赔偿!章丘倾倒危废致4人死案涉事企业被追偿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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