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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缩减2017年公司债发行规模,从80亿降至50亿

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2018-06-07 13: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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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违约的风声鹤唳之中,香港上市、发迹于重庆的房企龙湖集团(00960.HK)间接全资持有的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湖拓展”)申请的公开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缩减了发行规模,由80亿元降至50亿元,减幅37.5%。

龙湖拓展方面解释称,规模缩减是公司主动调整,因年内到期负债金额低,再融资需求有限,主动调降申报金额。

此前有券商人士表示,交易所的融资整体收紧,对资金用途控制也相对严格,鼓励用于政策支持的长租公寓和保障房等方面,如用于还债也仅限于还公司债,所以监管层对债务批准的额度会考虑企业即将到期的债务规模,不过监管方面对房企还债的时间范围较早前有所放宽。

本次债务的募集说明显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此前其公布的资金用途为偿还龙湖拓展及下属子公司债务。

截至2017年底,龙湖拓展流动性负债为1682.13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性负债为16.19亿元。

龙湖拓展公布的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龙湖拓展获得四大国有银行给予的集团授信总额度合计为1,110.9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81.19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829.71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6月1日),龙湖拓展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累计余额为268.40亿元,如本次申请50亿元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318.40亿元;除本次申报的公司债外,公司已申报不超过45亿元企业债券。

在此之前的5月19日,龙湖拓展申请公开发行的2017年公司债券状态为“中止”。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了解,该次“中止”主要是因发行主体资格问题。

2016年10月,上证所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要求发行人应资质良好、主体评级AA及以上,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调控政策。 与此同时,房企申报公司债的条件需符合:境内外上市房企,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省级政府(含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的房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本次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为龙湖拓展,非上市公司,又未参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房企排名,并不具备在上证所发行公司债的条件。据悉,此后龙湖拓展参与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最新一次的排名。

    责任编辑:沈轲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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