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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省委书记痛批的青海落马厅长二审改判5年,十余名干部涉案

澎湃新闻记者 汤琪
2018-05-21 15:5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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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人民日报》点名、被省委书记痛批的一位青海厅级干部受贿细节日前获公布。

澎湃新闻(www.thapaper.cn)5月21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青海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胜德犯受贿罪,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一份《王胜德受贿罪二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披露了上述信息,并公开了其共计17起具体犯罪事实,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1.5万元。

2016年9月23日,王胜德被免去司法厅长的职务,同年9月30日因严重违纪被“双开”,11月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案件办理速度之快被不少媒体评为“罕见”。

此后,据《人民日报》报道,王胜德在两个单位担任“一把手”期间,带头搞不正之风,共有1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此案,而且都是其直接下属,系统风气被严重带坏,政治生态被严重污染。

“王胜德案件十分典型,影响非常恶劣。”时任青海省委书记王国生在一次省直单位省管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表示,“对腐败零容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公开信息显示,王胜德,男,1957年2月7日出生于青海省海东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青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2016年10月20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逮捕。

据青海省纪委通报称,王胜德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而且违反多项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在其女儿结婚时,违规宴请下属和有业务往来的老板,并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在逢年过节、出国、住院、过生日的时候,收受下属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利用职务在工程项目上帮助个体老板,收受财物。

据青海新闻网报道,去年12月26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胜德受贿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81.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判决书显示,2007年至2016年间,王胜德利用其担任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青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欧尼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和许某某、连某某等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升迁、调动等事宜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1.5万元。

王胜德不服,提出上诉,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该院认为,对王胜德可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再酌予从轻处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唯量刑过重,本院予以改判。

最终,王胜德二审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

10余起受贿细节获披露

上述判决书还公开了王胜德17起受贿细节,其中数起事实受贿金额上十万元。

例如,2010年至2013年间,王胜德利用其担任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欧尼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承揽青海湖二郎剑景区房车项目提供帮助。2012年9月和2013年9月,王胜德先后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给予的人民币58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去年12月发布的一份《北京欧尼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韩伟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披露了上述58万元受贿金的更多细节:北京欧尼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为韩伟,2012年9月国庆节前夕,王胜德在北京出差,韩伟前往王胜德下榻的北京市四环西藏大厦,在酒店二楼餐厅包间送给王胜德25万元人民币。

2012年8月,韩伟受王胜德委托,帮助其在北京买房,并收到王胜德转账317万元。2013年9月,在王胜德决定不购置房屋后,被告人韩伟向王胜德之女账户转账350万元。给予王胜德感谢费33万元。

此外,2013年上半年,王胜德利用其担任青海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的职务便利,为连某某承揽青海省监狱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工程提供帮助。2013年下半年,王胜德收受连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2万元。

2007年至2010年,王胜德利用其担任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青海省发改委干部高某某调入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规划建设处提供帮助,收受高某某给予的人民币15万元。

据《人民日报》报道,王胜德在两个单位担任“一把手”期间,带头搞不正之风,共有1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此案,而且都是其直接下属,系统风气被严重带坏,政治生态被严重污染。

长安街知事报道称,王胜德之所以能带坏15名干部、污染两个单位的风气,主要原因是手上握有组织人事的大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安排、职务调整等事务上“说话算数”,一些干部为了仕途“进步”才向他靠拢,花钱买官。

省委书记曾点名痛批

澎湃新闻注意到,王胜德落马后,其作为反面典型对全省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成为当时青海的一件大事。

据长安街知事报道,《青海日报》多次在重要版面刊登报道,青海省纪委也派出数位常委分赴各市州,通报案件情况,深入剖析原因。

2016年12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报道显示,在青海省委召开的省直单位省管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时任青海省委书记王国生痛批说,王胜德案件十分典型,影响非常恶劣。

会上,省纪委通报了王胜德从担任领导干部以来,严重违纪违规及涉嫌犯罪的事实,分析了思想“总开关”拧得不紧、法纪意识严重淡化、从政道德严重滑坡、“两个责任”缺位缺失等问题成因和严重危害。

王国生表示,对腐败零容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当时青海各市州至少有1500名省管干部和重要岗位处级干部接受了警示教育。王国生说,“开展警示教育,案例说法、现实触动,就是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责任编辑:蒋晨锐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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