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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在深圳投放青桔单车仅一天就被叫停,原因为“违规投放”
众所周知,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深圳市交委此前印发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自2017年8月23日起,暂停深圳市共享单车新增投放。然而3月17日凌晨,滴滴在深圳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的相关情况被举报。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目前消息已被证实,滴滴出行已被多部门约谈,要求立即回收违规投放车辆。
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青桔单车于今年1月25日正式在成都上线。随后,滴滴自有品牌青桔单车逐步在成都、东莞、佛山、南昌、合肥五个城市上线。而在深圳“突然”出现的青桔单车,据说是在3月17日凌晨投放的,投放地点包括福田、宝安、龙华等地区,数量达到约2万辆。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在2018年1月9日就曾有媒体报道称,滴滴出行宣布将于近期在滴滴APP内推出共享单车平台,该平台将汇集ofo小黄车、小蓝单车和即将上线的自有品牌,未来还会接入更多单车品牌。而在同一时间,滴滴今天正式与小蓝单车达成单车业务托管合作。根据托管安排,小蓝单车的品牌、押金和欠款等各项事务仍归属于小蓝公司。1月17日,滴滴出行宣布其共享单车平台将陆续登陆北京、深圳,包括其托管的小蓝单车将重新上路。
对此,深圳市交委官方微信1月19日晚发表声明称,在小蓝单车押金、运维不到位等问题相应处理结果明确前,不得以小蓝单车的名义在深圳运营和投放。
此前滴滴以小蓝单车的名义在深圳运营和投放共享单车被叫停,那么此次青桔单车的投放是否符合规定呢?答案是否定的。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市交委已于3月17日22时37分发布声明表态称:青桔单车属违规投放。
目前,深圳市交委经过调查和了解后,已经联合市城管局、交通局约谈了滴滴出行,责令该企业整改,立即收回违规投放车辆。同时已通知各有关单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如拒不整改,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记入信用记录。
下附深圳市交委关于滴滴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的官方声明:
一、青桔单车属违规投放。根据我市于2017年9月15日印发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整治阶段结束后企业可以书面方式提交新增车辆投放计划,由我委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达成共识和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放和停放管理。近期滴滴出行和哈罗单车分别向我委提交了投放车辆计划,2018年3月8日,我委组织市城管局、交警局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结合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规模评估初步成果,经充分讨论和逐一表决,一致认为我市现阶段主要区域车辆投放基本饱和,热点地区均存在车辆过度投放且规模超过了环境设施承载能力,在此情况下暂不应新增投放。为此,会议明确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和加强规范管理,并决定暂不同意滴滴出行和哈罗单车新增投放计划。上述情况,我委在联席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向滴滴和哈罗单车通报了有关情况。
二、我委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置。经调查和了解,滴滴出行本次违规投放青桔单车约2万辆,在福田、罗湖、宝安、龙华等区域均发现有违规投放青桔单车。针对这一违规行为,我委联合市城管局、交警局于3月17日下午约谈了滴滴出行,责令该企业整改,立即收回违规投放车辆。同时我委已通知各有关单位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如拒不整改,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记入信用记录。
三、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近期,我委将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开展互联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整治阶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淘汰老旧车辆,加强运营管理,保障服务质量。
四、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我委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立法和智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将着重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机制,并合理调控规模,引导企业有序进入和退出,合理利用公共资源。智能监管体系试点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五、我委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滴滴如有在深圳投放车辆均属违规投放,请慎重选择,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原题为《滴滴投放青桔单车仅一天就被叫停 原因还是“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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