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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监探亲罪犯戴电子手环,每天向民警发在家过年照片视频
“罪犯郑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改造表现一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符合离监探亲条件……批准罪犯郑某离监探亲……”随着前进监狱狱政科长宣读离监探亲决定的声音落下,已在监狱度过7年时光的郑某,终于要回家了。在这个狗年新春,他作为北京市监狱系统获准离监探亲的服刑人员之一,将享有4天假期。
对于郑某来说,获准回家过年算是个意外之喜。毕竟,在北京监狱,上一次罪犯春节离监探亲已经是6年前了。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洪建告诉记者,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今年春节,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重启了罪犯春节离监探亲工作,批准符合“改造表现良好”“余刑三年以下”“宽管级处遇”“危险程度较低”四项硬性标准的罪犯,可享受4天假期,从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二,期满后按时返监。“这既是治本安全观的一次生动实践,同时也是对我们罪犯教育管理水平的一次检验。”张洪建说。
而这次“检验”最核心的一项内容就是,罪犯高高兴兴离开,能不能平平安安回来?记者了解到,北京监狱局提前一个半月就启动了这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条件程序。在可获准回家的罪犯筛查中,设置了逐级摸排、个人申报、社会外调、五级审核、公开公示等缜密的环节,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防止“打招呼”“托关系”等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获准回家的罪犯是“放心”人选。在此基础上,北京监狱局实施离监纪律教育、罪犯亲笔书面保证、具保人签订具保书、每日两次报告、加戴电子手环、属地公安临时监管等多项保障措施,确保离监探亲工作万无一失。
郑某回家的最终获批,便经历了上述所有流程。
10年前,刚满18岁的郑某满心“义气”,替朋友强出头,结果将与朋友发生矛盾的被害人殴打致死,郑某为此获刑11年,被送到北京市监狱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服刑。正值青春年华的他,突遇人生重大变故,曾一度非常消沉,是监狱民警们的教育、开导帮他走出心理阴霾,积极面对狱内改造生活。抱着“要给自己争口气”的决心,郑某改头换面,不仅获得了宽管级别,还当上车间班组和监区班组的“双料”班长,连续多年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在全监狱的首轮筛查中,共有39名罪犯符合四条硬性标准,郑某便是其中之一,但这只是基础参数。”前进监狱主管管教工作的副监狱长杨利明介绍说,对于这些被筛查出的罪犯,监狱紧接着进行了专项危险性评估,将其中思想波动大、情绪不稳的罪犯进行了排除,剩余的几人又对其能否提供具保人等情况进行了细致考察,最终,郑某成为唯一“通关”的罪犯。
2月14日上午,郑某终于等到返家的这一天。临行前,民警为他戴上“电子手环”。根据要求,郑某在狱外期间,不能出电子手环划定的规定区域,每天上下午两次按时报告,具保人还需每天向监狱民警转发郑某在家过年的照片或视频等。这些要求对于郑某来说并不难做到,因为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利用这几天在家好好陪伴父母,弥补自己这些年对家人的亏欠。
张洪建说,准许罪犯离监探亲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治本安全观的生动实践,也是帮助罪犯悔过自新、回归家庭、感恩社会的一项有益探索。北京监狱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分级处遇手段的激励作用,适时推开宽管级罪犯与亲属面对面会见,常态开展节日罪犯离监探亲等措施,通过亲情的力量,强化罪犯对新时代、新生活的美好向往,让罪犯在希望中改造。
据了解,在此次“亲情促改造、治本助回归”专题教育活动中,北京市监狱局除了扎实落实离监探亲工作外,还按照节前、节中、节后三个阶段策划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节前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等主打“亲情帮教牌”;节中通过创意布置、晚会、文娱活动等突出“监区文化牌”;节后还将借助座谈、家书朗读、收心教育等主推“思想改造牌”,努力将治本安全观落实到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
(原题为《北京监狱时隔六年重启罪犯离监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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