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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职业投诉人”恶意举报,包括食品举报却超出合理消费
近日,深圳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管条例》。其中第九十七条规定明确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受理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时,发现投诉人超出合理消费或者以索取赔偿、奖励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以终止调查并将相关线索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范围。但是,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涉嫌犯罪的除外。
也许你要问为什么限制职业投诉人?因为部分职业投诉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不多说,先给大家上组图
以上是部分商户抗议深圳部分职业投诉群体对“无中文标签食品”、“过期食品”进行恶意投诉举报的画面。
恶意投诉举报有多恶意?不多说,看图!
组图:两名职业投诉人的口供
职业投诉人的力量真有那么大?搞得那么多商户抗议示威?
我们再来看看关于深圳“职业投诉人”的一些数据:
看到这里,也许有人会产生一个疑问,“职业打假人”和“职业投诉人”是一个概念吗?
NO!!不信你看下面的几个案例
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投”
案例一
裤裆藏过期食品,进店掉包再以打假名义敲诈
看这熟练的动作,不是第一次了吧
案例二
也有部分“打假人”超额索赔并伴威胁恐吓
案例三
深圳职业投诉群体以公司化、团体化方式运作,买货人、谈判人、偷拍人、“法务人”一应俱全。
市监提醒
广大商户们如果遇到“碰瓷”的、“敲竹杠”的人肿么办?第一时间拨打110!
遇到恶意调包(过期食品、掺杂掺假食品、涂抹生产日期等)行为或指定购买不贴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商家要高度警觉,必要时一定要找警察蜀黍。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重申:
近年来,根据举报线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查处了一批市场和质量领域的案件,有力惩治了违法经营的商家。希望有更多的市民朋友提供违法线索,形成良性社会共治氛围。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反对借“打假”之名不当得利甚至敲诈勒索的行为。目前,深圳海量的职业投诉降低了行政力量打击违法行为的效率,部分恶意投诉更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合理规范职业投诉现象显得尤为必要。
感谢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一起监督、净化市场的朋友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承诺:
对于侵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绝不姑息!
面对职业投诉举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依法依规全面调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绝不纵容“碰瓷”、“敲竹杠”败坏社会风气!
打假和敲诈是有明确界限的,做人要有底线!
(原题为《【关注】重磅!深圳首发新规,限制“职业投诉人”恶意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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