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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分解70项重点任务,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江苏发改委制定的《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意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于1月17日公开。
该文件相当于再一次正式确立了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地位,并为此制定了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从省级层面支持并帮助徐州以中心城市的地位去发展。
足足70项重点任务,有点长,一起来看!
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主要任务
1加快产业升级,增强经济综合实力
1、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建设徐州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淮海科技城、徐州科技创新谷和潘安湖科教创新区等重大创新平台,打造若干双创示范基地,做大做强淮海大数据产业园,形成一批新增长点。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全力打造以工程机械为重点的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中心,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行智能制造生产,进一步延展产业链条向高端化、品牌化、集群化迈进。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
3、做大优质增量,建设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动构建新一代能源供应体系。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4、推进煤盐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精细化发展。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5、深入实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着力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推动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金融办
6、促进科技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淮海经济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交易集散中心。
牵头单位:省农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7、优化生产力布局,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县域经济崛起。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强化枢纽地位,完善综合交通网络
8、加快实施徐连客专、徐宿淮盐铁路等重大项目,注重提升铁路枢纽地位,完善多种交通方式无缝衔接,强化在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中的地位和作用。推进徐州观音国际机场扩建,进一步加密国际国内客运、货运航线,发展航空物流和航空制造业,提升一类口岸运输保障能力,建设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性空港。布局建设新沂通用机场。完善畅达干线交通网,加快淮海经济区高速公路网完善和干线公路快速化改造。推进铁路港、内河港、航空港、公路港一体协同,提升徐州港亿吨大港多式联运水平,增强铁路铜山货场场站功能。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口岸办
9、发展高铁商务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河双楼港物流园等枢纽经济区。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
3增强城市功能,提升承载力和吸引力
10、完善空间发展战略,实施“多规合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引导中心城区开展城市更新、城市填充,推进新城新区实施精明增长、复合开发,全面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
11、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打造生态宜居和谐社区。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国土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2、统筹发展地上地下各类基础设施,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加快建设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和互联网国际专用通道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超前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13、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打响“百姓城管”品牌。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法制办
14、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建设特色田园乡村。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
4深化改革开放,加快集聚发展要素
15、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模式和“一把手”服务承诺制,精准服务实体企业,打造区域最具竞争优势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
16、强力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省财政厅
17、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委农工办、省发展改革委
18、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多元化现代金融体系,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区域金融机构集聚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
19、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徐工巴西、印度产业园等样板型境外产业园区,支持徐矿集团等骨干企业走出去,加快海外战略布局。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外办
20、主动参与亚欧国际陆桥物流大通道建设,积极招引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建立区域物流节点和区域总部。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21、建设航空口岸、铁路口岸、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平台。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口岸办
22、打造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征的博览会、交易会、展会、论坛等交流合作平台。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23、推动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向集成产业功能、生态功能、制度创新功能以及部分生活服务功能的现代产业园区转型,建设中德生态产业园。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外办
24、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土地、技术、金融等现代市场体系,探索区域人才培训“一证通”、质量技术监督合作互认。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金融办
25、深入推进徐州与连云港交通、产业、平台对接,规划实施徐(宿)连运河等重大项目,共建中西部地区战略出海口。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
5聚焦富民增收,增强公共服务供给
26、全面落实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省体育局
27、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使教育资源建设与城市人口变化相适应,学校办学规模与施教区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相匹配。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28、巩固提升区域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区域医疗服务高地和健康产业示范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9、完善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覆盖水平。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
30、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探索“电商+”“合作社+”“生态+”等产业扶贫新路径,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整合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济等新模式,构建长效脱贫、稳定脱贫机制。
牵头单位:省扶贫办;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
6彰显文化特色,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31、大力唱响新时代的“大风歌”故事,为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32、依托自然山水形态和历史文化资源,整治提升历史文化街区,推进青山绿水与城市形象融合一体,彰显城市个性。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
33、深入实施“舞动汉风”工程,创新发展两汉文化、彭祖文化、武术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大力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34、积极推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文化产业知名品牌,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
35、发展全域旅游,建设区域一流旅游度假城市,联手打造楚汉文化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
36、发展多元包容城市文化,形成具有独特气质的人文精神,营造依法守法讲法的法治安全环境,建立完善省际边界事务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司法厅
7加强生态建设,筑牢可持续发展基础
37、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构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的空间治理体系,争创国家生态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水利厅
38、积极融入淮河生态经济带和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规划布局“两轴、两湖、十个生态特色片区”,维护提升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功能,构筑城市生态屏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
39、扎实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治气、治水、治土,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强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
牵头单位:省“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
40、实行招商项目环保负面清单管理,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加大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
支持力度
1支持提升中心城市地位
41、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徐州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编制实施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2、在省政府投资基金中设立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省级新增政府债券向徐州倾斜,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等领域互联互通建设。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43、加大省级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整合提升现有各类产业引导政策,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产业向万亿级迈进、现代物流产业向5000亿级迈进。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
2支持中心城市载体平台建设
44、支持建设若干产业创新中心,纵深打造企业主导的跨地区跨领域产学研合作联盟。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45、推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在徐州建立专业研究所。
牵头单位: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46、鼓励徐州高新区等复制推广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支持在苏北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中发挥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
47、在落实细化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支持中心城市建设的特殊人才政策,重点支持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办
48、支持开展新型工业化示范、技术装备改造和绿色转型试点。支持创建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金融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金融办
49、支持创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园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或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3支持完善基础设施
50、推进以徐州为中心的淮海经济区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将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睢(宁)台(儿庄)高速公路等纳入新一轮高速公路网规划,打通跨省运输通道。积极引进航空公司在徐州观音国际机场设立基地。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51、支持扩大徐州中亚国际货运班列服务范围,开行和常态化运营中欧国际货运班列。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52、支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实施黄墩湖滞洪区调整建设南四湖湖西洼地治理等水利重点工程,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53、支持调整能源结构,在沿海天然气输入、燃气发电、光伏领跑者等国家和省级重大能源项目规划布局方面予以倾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54、支持徐州建设区域信息枢纽和大数据中心,创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和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
55、支持徐州开展“城市双修”试点、综合管廊建设。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
4支持提升区域服务功能
56、集成优化省级富民政策,向支持创业就业、支持弱势群体倾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57、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区域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药监局、省体育局
58、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引导加大信贷投放,鼓励证券、期货保险、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加大保险资金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支持。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保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
59、推动国有投融资平台加快转型,探索开展对接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控股和投资业务试点。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
60、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各类债券。
牵头单位: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江苏证监局、人行南京分行
61、支持徐州工程学院创建区域性应用技术型大学(徐州大学)、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本科学院。支持建设一批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高职院校,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创建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城市。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2、增加三级医院规划数量和大型医疗设备规划配置,在高水平专科医院、医学临床重点学(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上予以重点扶持。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
63、加强文化传承保护,支持徐州博物馆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支持承办一批影响重大的国际会议和体育赛事。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5支持深化改革先行先试
64、支持集聚重组要素资源,探索开展集成改革创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
65、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国家或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纳入省生态经济发展示范试点。
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
66、支持开展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各类专项试点。支持加强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在城镇化领域合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外办
67、编制实施淮海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特色小镇发展。支持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8、支持开展黄河故道流域土地综合整治,编制实施黄河故道流域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扶持力度,支持省重点帮扶县、扶贫开发重点片区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黄河故道流域节余指标在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农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69、支持徐州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开展“矿地融合”创新试点,打造矿地融合发展示范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国资委
70、支持徐矿集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在对市本级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缺口给予一般补助和重点补助的同时,加大专项补助力度,逐步建立收支平衡机制,帮助解决徐矿集团等矿井关停后涉及的采煤沉陷区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民政厅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 编辑: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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