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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公交上打孩子”造谣者很后悔,他被称为“马路柯南”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李佳蔚
2018-01-17 16:16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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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里的人都知道我,每天晚上6点到8点,我会准时讲故事,他们喜欢叫我‘马路柯南’。”1月17日,在上海市枫林路派出所,犯罪嫌疑人江某表示,最早是在朋友圈看到,有外地一名小孩在当地104路公交车上被打。说完以后有人问我细节,我要圆谎,就开始编造,“我没想到事情闹大了。”

1月16日下午5点52分,一则《坏人变老了!在上海某公交车上50岁老头暴打8岁儿童!!妈妈派出所奋起反击!》的帖文被传上篱笆网,晚上9点左右,点击量迅速逼近一万,留言跟帖数百。而更严重的是,谣言已经迅速在微信中热传。

由于网贴所述事件性质恶劣,警方迅速介入调查。1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经连夜彻查,警方查明该帖文内容纯属谣言,编造该谣言的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17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枫林路派出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江某。今年33岁的江某,上海本地人,供职于一家猎头公司。平时喜欢读小说、看社会新闻,偶尔还会写小说。因为他喜欢开着一辆摩托车在市区里兜风,所以“群里的人觉得我知道的事情多”。

江某所说的这个群,正是他制造散播谣言的微信群。在江某传谣的四百余人的微信群里,江某被称为“马路柯南”,“我会在马路上看到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我会讲给他们听。”

不过,江某做梦也没想到,1月8日他讲了一段“上海104路公交车上50岁老头暴打8岁儿童”的“故事”后,竟会在16日爆发式发酵起来,在各个社交圈里广泛传播,最后也使他被刑拘,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谣言是如何产生的,江某又是怎样一个人?澎湃新闻记者在派出所内采访了犯罪嫌疑人江某,他讲述了谣言的“制造过程”。

造谣“老人公交上打伤孩子”的犯罪嫌疑人江某。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李佳蔚 图

澎湃新闻:当时怎么会想到在微信群里编这个故事?

江某:就是为了“口嗨”吧。最早是在朋友圈看到一条新闻,有外地一名小孩在当地104路公交车上被打。我看到后就发到我们群里,杜撰了一些内容,想在群里引起一个话题。果然很快有人响应了。我们这个群有400多个人,都是喜欢摩托车的人,平时大家喜欢在群里聊天吹牛。

澎湃新闻:别人怎么响应的?

江某:我说完以后,就有人问我细节,孩子多大、家属背景等等。我要圆谎,就开始编造。我加了一个孩子被打断七根肋骨的情节,这样更能引起别人的关注。我之前看了一本国外的小说,讲到把眼睛戳瞎的情节,我想这个也可以加进去。

因为我一开始只编了一点,有人问,所以才开始不断编造下去,你们看到的聊天记录也是一句一句写的。比如人家问小孩怎么会一个人乘车,家长怎么不管,我就根据问题编孩子家长是外籍和外企高管,很忙没人接送孩子这些信息。其实也是想引起关注。

因为我从小到大住在徐汇区,对这一带非常熟悉,而且平时我上下班路线长,上海外环以内情况基本都比较熟悉,所以我在回答时编了医院、公交线路这些情况。

澎湃新闻:你们在群里平时聊什么,都认识吗?

江某:大都不认识,我不认识他们,但他们在群里都知道我。他们都知道每天晚上6点到8点,我准会讲故事,只要我没有其他重要的事。所以他们喜欢叫我“马路柯南”,因为我会在马路上看到各种千奇百怪的事,讲给他们听,有些事真实的,有些事编造的。这个群大家平时就是爱讲故事,有说真的有说假的,社会问题娱乐新闻科幻游戏,总之五花八门的话题都有。

澎湃新闻:编造这么严重的事情,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江某:最早我是1月8号在群里讲的,当天话题就结束了,我也没觉得什么。原本只是在微信群里吹吹牛。直到1月16日看到篱笆网上的帖子,我才知道事情闹大了。昨天(16日)晚上10点,我开始联系朋友在篱笆网上删除帖子,但我发现删除了一个还有更多的出现,包括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和微博等等,一些大V也开始转。而且我发现警察也开始介入,我知道事情闹大了。

澎湃新闻: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是不是让你在网上很有感觉?

江某:这个当然了,你在微信群里如果知识面覆盖广一点,知道得更多,确实感觉很好。所以他们叫我“马路柯南”。昨天被传到网上的故事,也是被人加工过。你们看到的聊天记录,他把里面其他人说的东西都删了,把我说的一些话也马赛克打掉后,意思就变了。我觉得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说的不是真的,是故事,但别有用心的人还是加工了。

澎湃新闻:但毕竟编造信息的人是你,现在后悔吗?

江某:我现在知道这个行为一方面浪费了巨大的警力,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真的很后悔。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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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老师做的很对。想想我小学时的老师,经常为了维持纪律而让同学们“互相揭发”。她先是让同学主动站起来“自首”,然后就会说一句“互相揭发”,有些同学就会“揭发”其他同学,甚至诬陷!
    2019-05-26 ∙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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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心!用心!
      2017-11-22 ∙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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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最大的职责是教书育人,父母把孩子放学校,老师就有责任和义务去保护好孩子,从身心上,老师有何等权利把孩子的事情公之于众,让一个年幼的孩子接受全国人民的道德审判,就为了一块糖?至于吗?如果是自己的孩子经受这,谁会允许老师这样?孩子如果想不开去寻死,老师要负责人,全部关注添油加醋的人要负责,那是大家会说谁对谁非?把孩子当成是自己的孩子,谁都不允许老师如此放肆!老师的行为完全背离老师对孩子的爱,以大人的标准来对待年幼的孩子实在是不公平!从文章,看的出老师一直不喜欢这孩子,这很普遍,但很不正常,孩子如果都入你所愿,那要你干嘛?你凭着自己的心情,任性地处理简单的事情,大肆扩散,极为自私可耻。你上课给孩子教过法律啦,孩子知道勒索与玩笑的区别吗?估计所有的孩子都这样说过。你当场听到他们对话啦?你再三的责问,检举者“承认”他索要糖,难道里面就没有逼供的嫌疑?贼永远就是贼吗?当举报的说了,你也把糖没收了,说明你还是认可举报者,当检举的又来告状,说带糖的骂他。。你觉得这有错吗,孩子在学校被同学骂、打,找老师不对吗?一声哭,犯错的等到平反?老师你不配人民教师的称号,你没有保护好你的孩子,不要跟孩子讲大道理,难道你有在公开场合宣布你的分类标准吗?孩子都明白你的分类标准吗?不能没有说,把人家处理了,才抬出可笑的标准,那仅仅是你的标准,并不是学校,不是教育部门的标准。。带糖违反规定是不可改变的错误事实,索要糖的并没有违法学校名列的规定,不至于被按高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被批评指责。你完全没有作为园丁老师应有的智商和情商。。
        2017-11-20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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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难道你看不出来么我觉得这名老师挺用心的
          • 2017-11-21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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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难道你看不出来么评论当中就你一个唱反调的,看你洋洋洒洒地码了那么多字,估计你或者你的小孩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吧,呵呵。我们不去人身攻击。看到其他的评论,我觉得我们的社会风气越来越正,这是好事。我也非常高兴我们有这么负责和正能量的老师。总之,给老师点赞。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我很高兴绝大部分都是有公德心和有思想的人。
          • 2017-11-21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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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21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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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真正的为师之道!学再多东西也不及有端正的三观,这位老师的做法对孩子们健康人格的培养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佩服!!
        2017-11-20 ∙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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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真的有心了。
          2017-11-20 ∙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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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老师!我们最缺乏的往往是新闻中的正面,最好的也是最缺的。
            2017-11-19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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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同,每个小孩的个性也不同,所以才需要专家对各种情境进行研究得到一般规律,进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人的行为。鼓励老师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学生,也理解个体差异性造成的不完美结果,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始终秉持科学的,辩证的态度去思考,行动,那么,老师堪称名师
              2017-11-19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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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沉下心来,弯下腰去实实在在搞基础教育!点赞
                2017-11-19 ∙ 安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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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教育孩子是挺好的,家长有些不会交孩子,有些是爷爷奶奶交,还是老师交得好。
                  2017-11-19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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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的部分言行值得商榷
                    一、老师让学生吃掉巧克力的行为涉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应该遵守校规校纪,按照一般理解,学校禁止学生私带零食,也理所当然禁止其在校内食用,那么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吃零食,老师又是否有权力让学生吃?是校规校纪赋予了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自行变通的权力,抑或是老师没有相应授权,而是自行以命令的方式(包括当事学生在内的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老师的处理意见具有强制力,而不是轻柔的建议)让学生公然违反校纪?这有待老师澄清。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考虑到不少学校校纪严苛,令行禁止,没有相应的变通条款,老师最后让吃巧克力的处理方式恐怕会有两极评价,恐怕部分教师同仁会持否定批判态度,合不合适,要因校而异。
                    当然,如果老师让吃巧克力的当时也不清楚校规是否允许自己进行变通,而是“裸奔”,需要事后再查阅相关规定,那么可讨论的就更多了。
                    二、即使不考虑学校规章制度是否有变通规定,老师的“让”也值得讨论
                    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学校老师有权没收各类流入学校的“违禁品”,价值低微的零食自不必说,动辄数千元的各类数码产品被没收也屡见不鲜,但问题是,没收是不是代表相关“违禁品”就可由学校随意发落?当然不是,没收只是暂时代为保管,待到合适时机将相应财物转交家长或者直接还给学生才是应有做法,没收了就永不返还甚至以各种方式毁损(包括但不限于经常上新闻的让学生自己报废手机)都是过激的,甚至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刑法》第275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不管校规校纪允不允许老师以各种方式让违禁品永远消失(方式包括砸毁或者吃掉等),最终、也是最权威的评判标准都是法律,如果学校规章制度语焉不详、甚至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抵触,那么应该让步的是校规校纪,法律是每个人行为的准绳,学校规定有没有效,要不要遵照施行,都要看法律的意思。
                    具体到本事件,不管没收的是块巧克力还是手机等贵重物品,
                    2017-11-19 ∙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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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19 ∙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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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得真好,这样的老师[good]
                    2017-11-19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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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好的
                      2017-11-19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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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支持这位老师不一刀切、不草率处理、不各打50大板的做法。为什么很多老师这么选择,因为安全,因为不费心。闻香识女人是25年前的电影,现在终于有中国的老师正视这个问题了,这是有意义的进步。我个人不愿意重回那个告发家人以求自保的时代
                        2017-11-18 ∙ 贵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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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班主任想尽办法要我们互相告发。
                          2017-11-18 ∙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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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大吗,脸红了。
                            2017-11-18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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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好几遍也没有看懂,作者到底想说个什么?
                              2017-11-18 ∙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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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游离于躯壳外的灵魂:请看完再评论
                                2017-11-18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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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哦朱莉加油:对着
                                  2017-11-18 ∙ 青海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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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8 ∙ 重庆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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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考试是个好老师
                                      2017-11-18 ∙ 北京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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