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最高检:零容忍虐童案,儿童合法权益缺乏全面系统立法规定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7-12-28 12:40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检察机关对虐童案件一直高度重视,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不论是谁,只要侵害了幼儿园儿童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严厉打击,绝不手软。”12月28日,最高检通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及典型案例。针对如何完善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有力打击虐童行为等问题,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作出如上表述。

通报数据显示,自2016年1月到今年11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幼儿园工作人员侵害儿童案件69人,提起公诉77人。

郑新俭表示,从犯罪类型看,主要涉及强奸、猥亵儿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等犯罪;从犯罪主体看,既有幼儿园老师,也有保安等临时工作人员。

“这类案件虽然绝对数量不多,但社会危害性非常大。检察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坚持不论是谁,不论是犯什么罪,只要触犯了法律,侵害了幼儿园儿童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严厉打击,绝不手软。”郑新俭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近期发生了一系列虐童案,有学者建议对此立法。郑新俭介绍,在刑事立法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把校车超载问题纳入危险驾驶罪,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对于其他侵害幼儿园儿童的犯罪,也可以按照猥亵儿童、故意伤害等罪名处理,处理也是非常严厉的。

另一方面,《民法总则》中还规定了监护人应尽的职责,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如果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或者有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的,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在相关的规定中明确了侵权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婚姻法》中也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养教育的义务,并规定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等等。

“这些规定均散见在一些立法之中,缺乏全面系统的立法规定,执行起来也存在一定的困难,相关立法也不完备。”郑新俭指出,例如规定事后惩处打击的多,规定健全防控机制的少。再比如,从我们办理的案件来看,案发幼儿园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进人不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而这方面的立法还欠缺。

郑新俭表示,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机构、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行政执法机制等方面的规定,制定全面系统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高检通报的前述10起典型案例中,既有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如吉林四平的打击幼儿园虐童犯罪、青海西宁的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也有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情况,如浙江宁波的“一站式”办案,保护救助被害儿童;还有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的案例,如山东武城监督撤销损害留守儿童权益的虚假诉讼、江苏泰兴破解“事实孤儿”困局、北京丰台支持申请撤销儿童监护人资格、四川泸州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等;另有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的情况,如今年全国共有429名涉案未成年人经过检察机关帮教考上了大学,又如上海黄浦宽严相济办理校园欺凌案件。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