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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园方:伤者母亲系自甘风险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7-12-19 14: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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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将在北京延庆法院持续审理一天。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法院现场获悉,法庭首先审理了涉及事故遇难者周女士(伤者赵女士之母)的民事索赔,被告方在抗辩中表示,周女士下车遇难的行为系其自甘风险,责任应由赵女士承担,“园方从感情上表示理解”。

此前,伤者家属针对遇难者周女士的索赔金额为149万元,认为周女士系出于救女心切,不应担责。截至开庭前,被告方、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依然坚持着园方无责的应诉主张,“希望进行人道主义赔偿”。

澎湃新闻从赵女士处获取的一份答辩状显示,园方在法庭上认为,在赵女士已被老虎袭击的情况下,相关风险已不是园方是否尽到提示、警示的问题,是现实实际发生的、明确的巨大风险,而其母周某愿意冒风险进行该行为,此时损害结果发生应自行承担责任,即自甘风险行为自担责任。

澎湃新闻从法院获悉,另一起涉及伤者赵女士的民事索赔案将在19日下午继续审理,该案索赔金额为69万元。

此前,伤者赵女士曾向澎湃新闻表示,自己并不在意赔偿金额多少,“不管赔多赔少,我都失去了母亲,更不是外人说的那样,靠母亲讹钱”。

背景

2016年7月23日,赵女士一家三口和母亲到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自驾游览,赵女士与其母在猛兽区下车,后被老虎袭击,赵女士被咬伤,其母被咬死。事后,延庆区政府责令动物园停业整顿。

事发一月后,延庆区政府调查结果显示,赵女士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其母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被虎攻击死亡。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因坚持认为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应负有主要安全责任,在与动物园协商未果情形下,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与其父分别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请求法院判令赔偿其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其已故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近156万元。延庆区法院当日受理并正式立案。

今年2月初,延庆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赵女士做了伤情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不过,对这一结果,家属方表示不认可。3月29日,延庆区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显示,赵女士符合九级伤残。

澎湃新闻注意到,因赔偿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原告所提出赔偿金数额也随之改变。据原告律师白晓强介绍,赵女士将索赔金额调整为69万元,伤者家属还为已故的周女士提出149万元的赔偿金。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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