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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学者寻找男性性取向的遗传基础:或在第13、14染色体
12月7日,澳大利亚正式成为全球第26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在同一天,国际期刊《科学报告》发表了一篇关于男性性取向的遗传学研究文章。
来自美国北海岸大学健康系统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猜测,男性性取向或和特定基因的遗传差异有关。
在很长时间里,同性恋被污名化、边缘化。而这一科学研究或将有助于人类了解性取向差异。
“性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个体和社会来说,了解人类性取向的发展和表达很重要。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寻找男性性取向的遗传基础。”美国北海岸大学研究行为遗传学的精神病学家Alan Sanders说。
影响男性性取向的因素并非一种,过去,科学家认为,遗传和环境条件都会影响性取向。此次,Alan Sanders及同事的工作,是进行一次男性性取向的全基因组关联研究(GWAS)。
他们收集了1077名同性恋男性和1231名异性恋男性的血液或唾液,并根据这些含有个体DNA 的样本进行全基因组对比分析。
在13号和14号染色体,Alan Sanders和同事发现了可能与性取向有关的单核苷酸多态性。单核苷酸多态性指的是DNA中单个核苷酸的变异。
样本中,同性恋男性和异性恋男性尤为显著的差异是在13号染色体上,位于SLITRK6基因和SLITRK5基因之间的区域。SLITRK6基因在大脑发育中扮演重要角色,在下丘脑等区域活跃,而下丘脑影响着荷尔蒙。
在14号染色体上,研究人员也发现了一些单核苷酸多态性,而促甲状腺激素受体(TSHR)基因跨越这些区域。TSHR基因与甲状腺相关,它的遗传变异或可解释此前发现的非典型甲状腺功能和男性同性恋之间所存在的联系。
尽管是一次有趣的科学研究,研究人员强调,目前这些联系仍处于猜测阶段,有待进一步研究。此外,他们指出,该研究也具有一些局限性,比如样本数量不是很大,且样本只是男性,并集中为欧洲后裔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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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师让学生吃掉巧克力的行为涉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应该遵守校规校纪,按照一般理解,学校禁止学生私带零食,也理所当然禁止其在校内食用,那么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吃零食,老师又是否有权力让学生吃?是校规校纪赋予了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自行变通的权力,抑或是老师没有相应授权,而是自行以命令的方式(包括当事学生在内的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老师的处理意见具有强制力,而不是轻柔的建议)让学生公然违反校纪?这有待老师澄清。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考虑到不少学校校纪严苛,令行禁止,没有相应的变通条款,老师最后让吃巧克力的处理方式恐怕会有两极评价,恐怕部分教师同仁会持否定批判态度,合不合适,要因校而异。
当然,如果老师让吃巧克力的当时也不清楚校规是否允许自己进行变通,而是“裸奔”,需要事后再查阅相关规定,那么可讨论的就更多了。
二、即使不考虑学校规章制度是否有变通规定,老师的“让”也值得讨论
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学校老师有权没收各类流入学校的“违禁品”,价值低微的零食自不必说,动辄数千元的各类数码产品被没收也屡见不鲜,但问题是,没收是不是代表相关“违禁品”就可由学校随意发落?当然不是,没收只是暂时代为保管,待到合适时机将相应财物转交家长或者直接还给学生才是应有做法,没收了就永不返还甚至以各种方式毁损(包括但不限于经常上新闻的让学生自己报废手机)都是过激的,甚至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刑法》第275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不管校规校纪允不允许老师以各种方式让违禁品永远消失(方式包括砸毁或者吃掉等),最终、也是最权威的评判标准都是法律,如果学校规章制度语焉不详、甚至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抵触,那么应该让步的是校规校纪,法律是每个人行为的准绳,学校规定有没有效,要不要遵照施行,都要看法律的意思。
具体到本事件,不管没收的是块巧克力还是手机等贵重物品,
一、老师让学生吃掉巧克力的行为涉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应该遵守校规校纪,按照一般理解,学校禁止学生私带零食,也理所当然禁止其在校内食用,那么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内吃零食,老师又是否有权力让学生吃?是校规校纪赋予了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自行变通的权力,抑或是老师没有相应授权,而是自行以命令的方式(包括当事学生在内的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老师的处理意见具有强制力,而不是轻柔的建议)让学生公然违反校纪?这有待老师澄清。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考虑到不少学校校纪严苛,令行禁止,没有相应的变通条款,老师最后让吃巧克力的处理方式恐怕会有两极评价,恐怕部分教师同仁会持否定批判态度,合不合适,要因校而异。
当然,如果老师让吃巧克力的当时也不清楚校规是否允许自己进行变通,而是“裸奔”,需要事后再查阅相关规定,那么可讨论的就更多了。
二、即使不考虑学校规章制度是否有变通规定,老师的“让”也值得讨论
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学校老师有权没收各类流入学校的“违禁品”,价值低微的零食自不必说,动辄数千元的各类数码产品被没收也屡见不鲜,但问题是,没收是不是代表相关“违禁品”就可由学校随意发落?当然不是,没收只是暂时代为保管,待到合适时机将相应财物转交家长或者直接还给学生才是应有做法,没收了就永不返还甚至以各种方式毁损(包括但不限于经常上新闻的让学生自己报废手机)都是过激的,甚至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刑法》第275条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不管校规校纪允不允许老师以各种方式让违禁品永远消失(方式包括砸毁或者吃掉等),最终、也是最权威的评判标准都是法律,如果学校规章制度语焉不详、甚至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抵触,那么应该让步的是校规校纪,法律是每个人行为的准绳,学校规定有没有效,要不要遵照施行,都要看法律的意思。
具体到本事件,不管没收的是块巧克力还是手机等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