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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江通报中学肺结核疫情:无漏报或迟报,50人已可复学
11月19日晚,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此次肺结核聚集性疫情中接受治疗和管理的72名学生,已有50名学生达到复学标准,其余22名学生定期复查,一旦达到相关标准即可复学。
针对部分家长指责隐瞒疫情的说法,桃江县卫计局局长周德生回应:不存在隐瞒疫情,桃江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要求24小时内上报疫情到专报网。疾控中心上报的数据也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报告要求,不会出现漏报与迟报。
桃江县政府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承诺,将及时解决患病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并严格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此次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
不会出现漏报与迟报
在湖南省卫计委日前的通报中,截至11月16日,此轮肺结核聚集性疫情共发现肺结核确诊病例29例(已治愈3例),疑似病例5例,另外有38名学生预防性服药。
针对家长和学生自行统计的确诊数和上述数据差距较大的问题,周德生说,疾控中心对前来就诊的病人均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开展工作,病例确诊过程中,病人可以到县疾控中心检查,也可以持其他医院检查结果到疾控中心或省胸科医院确诊并上报疫情。疾控中心上报的数据严格按照国家传染病报告要求,不会出现漏报与迟报。
相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指南和方案,不惜一切代价
疫情上报后,桃江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对病例进行治疗和管理。
周德生补充,桃江县是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二版新标准执行的,该方案规定休学的要求是:菌阳患者与重症菌阴患者需治愈或治疗成功,一般需要休学6个月;菌阴+明显症状的患者需要休学4月。但在本次疫情中,有部分菌阴学生没有明显症状,未达到休学要求,但在目前的特殊环境,为减轻学生压力,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所以建议这部分学生休学1-2个月,根据检查结果复学。
发布会现场,桃江官方承诺,如果第四中学还有其他学生检查并确诊为肺结核,政府将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实施工作指南》《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要求,不惜一切代价,配合卫计部门搞好患病学生治疗、学习等工作。
桃江县人民政府在发布会上称,患病学生所有门诊、住院治疗费用按医保部分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已报销第一批22名患病学生医疗费17多万元;对服药治疗6个月、9个月的学生分别救助3000元、5000元,免除今年复学学生的学费和校内住宿费,在校就餐的学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免除今年因病休学、明年继续在桃江四中学习的学生学费;对到上级指定医院就诊的,报销诊断费用。
桃江县人民政府还表示,下一步将申请省、市专家援助全面会诊,与湖南省胸科医院会商,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桃江四中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也将继续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政府部门还将加强桃江四中密切接触人群筛查,以及其它寄宿制学校、中小学校日常监测。
如校长和老师有失职渎职一定公开公布
针对未及时停课的质疑,桃江县教育局局长黄志刚在发布会现场表示,疫情发生后,主动配合县卫计部门进行处置。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部门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不会因为影响高考而逃避和掩盖疫情。
黄志刚重申,桃江县教育局是在今年8月3日接到县疾控中心电话,获知桃江四中有疑似肺结核的病例,并立即将情况告知了四中,并派教育局专门负责这块工作的同志配合卫计部门立即核实情况,开展调查。
据桃江四中回复,以及事后调查后了解到,学校之前并不知道肺结核疫情的相关情况。目前,桃江县纪委已经立案调查,如果发现四中的老师、班主任或者校长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一定会向社会和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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