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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董事徐自发辞职,为不熟悉证券法规和造成不良影响道歉
格力董事徐自发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宣布辞职并道歉。
10月26日晚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000651.SZ)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6日收到董事徐自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自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并为其不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为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
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自发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徐自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徐自发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告显示,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徐自发持有格力电器股票1,202,475股,根据相关规定,其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徐自发的道歉辞职发生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0月18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董事徐自发当天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70202 号),该通知书内容为:“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调查通知书》当时没有披露更为详细的原因。
有猜测认为,这可能跟徐自发此前针对格力电器股票的一笔交易有关。
根据此前公告,徐自发2015年6月起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16年11月24日,徐自发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格力电器股票57.53万股,成交均价为26.39元/股,成交金额1518.22万元。2017年5月22日,再次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格力电器股票40.0825万股,成交均价为33.45元/股,成交金额1340.76万元。这笔让徐自发获得了282.98万元收益的交易,被认定为短线交易。
根据格力电器之前的公告,经查证,徐自发股票账户的交易均委托某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操作,2017年5月22日股票卖出前,徐自发曾要求该营业部客户经理在不违反监管条件下择机卖出股票,具体交易时间可由该客户经理掌握。发生以上事实的根本原因为,徐自生委托的该券商营业部客户经理对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理解存在偏差。目前,该营业部已就此次卖出股票行为,对徐自发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了道歉。
经格力电器确认,此次交易虽然距离短线交易6个月的禁售期要求相差2天(2016年 11月24日至2017年5月22日),但仍然构成短线交易。
按照6个月内买入又卖出股票计算,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282.98万元将收归格力电器所有。
格力电器方面称,经核查,徐自发股票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格力电器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格力电器股票的情况。不过,广东证监局仍然对徐自发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7年8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决定对徐自发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深交所认定,徐自发的配偶韩凤兰在年报披露敏感期交易格力电器股票,徐自发未能督促其配偶遵守相关规定。此外,徐自发存在短线交易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徐自发此举还将被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可查资料显示,徐自发生于1954年,早年曾在保定地区机械厂、玻璃厂工作,后转战商业零售领域。1999年7月至2011年6月,出任河北新兴格力电器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起任格力电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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