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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许可证就进行施工,山东圣泉新材料被罚21余万元
中宏网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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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网站获悉,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章综执处字〔2022〕第0277号”的处罚信息显示,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份在济南章丘区圣泉路于321省道交叉口北50米章丘区刁镇化工产业园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复合纤维用高标准厂房及配套公用项目案,属于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类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参照《济南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附件3-21-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2022年5月11日,济南市章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21.736万元。
资料显示,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徐传伟,是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图片来源 信用中国网站)
原标题《未办理许可进行施工 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1余万元》
责任编辑:李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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