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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强奸案潜逃10年自首:身背案底被骗20万也不敢报警

张蕊/法制晚报
2017-09-20 16:05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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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供图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消息,潜逃10年,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日前,经过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社区民警细致的工作和耐心的开导,一名在逃近10年的强奸案嫌疑人投案自首。

2008年12月底,东城区北新桥一名女子报案称,自己在位于某居民楼地下室的出租房内遭到一男子的强奸。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细致走访以及调查取证,基本认定当时租住在女子旁边的一名刘姓男子为嫌疑人。

彼时,刘某年仅二十五六岁,在北新桥附近的一家歌厅内打工。案发后,刘某曾跑回歌厅,告诉同事自己犯了事,然后就匆匆逃走了。2009年1月,警方将刘某列为在逃嫌疑人进行追逃。其后的几年间,警方也开展过多次清网行动,但刘某始终下落不明,因为他从不坐飞机、火车,也从没回过老家。

今年,北新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梁益明通过走访,从一社区居民处得知,有一名疑似刘某的男子和其联系过。梁益明和同事通过调查、取证,最终确定这名男子就是在逃近10年的刘某。于是,他让这位居民和刘某联系,开始做其思想工作。

今年6月到8月两个月中,梁益明和刘某通过多次电话,并在聊天中耐心地开导他。“从26岁到36岁,这10年是我人生中最青春的年华,但我一直东躲西藏,过着提心吊胆的逃亡生活。”刘某告诉梁益明。

10年间,刘某先是在河南驻马店、焦作等地流窜打短工,后来又到了浙江杭州,在西湖边上靠出租自行车维生。刘某说他辛辛苦苦地干了几年挣了20多万元,但最后却都被人骗走了,他因为负案在身,也不敢报警求助。因为心情焦虑和生活压力大,刘某年纪轻轻地就接连患上了胆囊炎、肾炎等疾病。实在病得不轻,他就用假身份证、假名字去医院看病,但因为没有医疗保险,也没钱做手术,疾病缠身、生活惨淡。

在梁警官的劝导下,刘某有了一些动摇,但他又非常犹豫,因为在逃跑的近10年间,他经常上网去搜索自己涉嫌的罪名,知道犯罪后逃跑会加重刑罚,有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内心顾虑极大。“我现在30多岁了,把我抓回去判个10年,出来岁数更大没法生活。”刘某对梁警官说出自己的担忧。

梁警官反复给刘某做工作,耐心开导他要相信法律,不要再心存侥幸,并咨询了公安法制部门和律师,和刘某讲清楚法律上关于投案自首可以宽大处理的规定。梁警官还通过刘某的父母和姐姐对刘某进行侧面说服。在和多年未见的父母通过话后,刘某终于下定决心:“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父母的年纪越来越大,我没法照顾他们,自己快40岁了也不敢结婚生子,这种日子我也过够了。不管是判我5年还是10年,最起码能有个头。”

刘某和梁警官说,自己想去投案自首,但因为没身份证,不能坐车到北京。梁警官和上级领导汇报后,决定亲自到河南信阳去接刘某。

9月13日,按照和刘某的约定,梁益明警官和北新桥派出所的李宝成副所长、苏小明警官等一行人来到河南信阳,在一家酒店内接到了刘某。见到的第一面,梁警官询问刘某的身份证号,刘某竟然已经不记得了,因为近10年没用过身份证了。

刘某悔恨地说,他听说儿时的伙伴这10年来都混得不错,有的做生意都成了富翁,只有他自己过着贫病交加的生活,连父母都不敢相见。在警方同意下,刘某又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讲明自己要进京投案自首,将来从监狱出来后再回去孝敬二老。

投案自首后,刘某的精神彻底地放松了,在回京的高铁列车上,他一直在车上熟睡。“这是10年来我睡得最香的时候。”原来刘某多年以来经常彻夜失眠,但现在他的内心终于踏实了。目前,刘某已被东城警方刑事拘留。

(原题为《强奸嫌犯潜逃10年自首:身背案底被骗20万不敢报案》)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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