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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河长制,上海正在编制河道规划设计导则
在上海,滨水空间将对城市活力的营造起到更加关键的作用。随着浦江两岸贯通工程推进,相应地段日益亲民而富于活力。而中小河道也在进行综合整治,消除黑臭,提升水环境质量,水域面积只增不减。
实际上,随着“河长制”的推进,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已成为上海迈向“生态之城”的重要建设任务之一。上海市规土局与上海市水务局正在联合起草《上海市河道规划设计导则》。据了解,该导则梳理了河道现状概况,提出生态之河、安全之河、都市之河、人文之河、创新之河这五大目标,并相应给出河道设计的一般原则,以此将为各级河长的工作提供参考。
本文即针对该导则要点所进行的整理,以供讨论和完善。
河的历史与现状
上海是一座因河而兴的城市。这甚至可追溯到六七千年前——长江携带大量泥沙,在河口三角洲沉积,上海的陆地逐渐发育形成。这段深厚的历史,正可通过如今上海的水网走向来读解:西南方向的青浦、松江等地,公元前四十世纪本是陆地,或在公元前一世纪便已成陆,其水网密布却并不规则,一派江南水乡景象;而东边的奉贤、川沙、南汇等地,分别成陆于公元七世纪与十世纪左右,宏观的河网轮廓形状与常年的冲积方向基本一致,微观的河道较为规整;至于崇明岛上的河网,方向与上海其他地方不同,结构也更加疏朗。
原图来自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历史地图集》
水也是生存之源。历史上的吴淞江是太湖地区主要的排水通道,也是一条重要航道,但随着海岸线东移和上游来水减少,吴淞江日趋萎缩。元代曾试图恢复吴淞江,但未能成功。明代导吴淞江水经浏河出海,并新开黄浦江,后者逐渐演变为上海的母亲河。
但上海建设中也有填河的历史。据统计,1860年到1949年,有记载的中心城区河道消失88条,总长度超过222公里;1949年到2003年,中心城区河道消失超过220条,总长度超过300公里。
上海市中心城区(浦西)近百年来水系分布图(1918-2006)
经过多年发展变迁,上海已建成分片治理、人工调控的河网水系。先后整治开挖淀浦河、大治河、川杨河、蕴藻浜、油墩港、太浦河等骨干河道和众多中小河道。而后陆续新开了崇明环岛运河、外环西河等一大批骨干河道,疏浚拓宽原有河道,逐步形成上海现状河道网络。
2016年,上海市河道共43424条(段),长28811.44公里,面积494.32平方公里。根据《上海市骨干河湖水系布局规划》,要构建226条骨干河湖水系,其中规划河道总长度3687千米,主干河道71条,规划河道总长度1823千米,主要湖泊为淀山湖和元荡;次干河道155条,规划河道总长度1864千米。
上海现状河道示意图。
不过,上海现有河道建设功能相对单一,生态景观和休憩功能不突出;水体质量偏低,水域和陆域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河道规划、建设及管理理念和标准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区域建设的统筹协调性尚待加强。
在工业化时代,滨水岸线被码头、仓库和工厂占用。而今,随着现代人的生活方式转变,滨水地带的文化魅力、生态安全等方面越发受到重视,成为全球城市的重要发展资源。
导则指出,未来上海河道应维护地区城市安全及生态平衡,不仅促进地区水资源蓄水、泄洪等系统良性运作,也为动植物提供合适的栖息环境和生存环境;容纳丰富的公共活动,融合亲水、休闲、运动、商业、文化等多重功能;传承地区文化,成为承载和延续传统文化脉络的重要空间;满足交通运输,保证客货运的通航安全,如黄浦江、川杨河等级别较高的河道,仍保留了交通运输功能。
生态之河
导则把“生态”放在最先。提出要以水为脉,建设市域水、田、林相互融合的生态基底。
导则强调,要把河道作为城市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之一,锚固以河道为依托的生态空间,加强河道两侧生态空间的保育、修复和拓展。同时,利用河道水域带状空间,进行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
在河道断面方面,导则指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以仿自然断面为主,减少直立挡墙数量,建设水生植物栖息平台,以构建河道生境,稳固岸坡。
河道水质控制技术路线
针对河道水质,导则提出一套河道水质控制技术路线。导则还指出,河道沉水植物系统的恢复,是生态系统构建最直观的表征。需构建自然稳定植物群落,提升河流净化系统的稳定性。体现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和沉水植物多种生态类型的交替变化过程。植物选取应考虑本地土著物种优先、生物多样性、可兼顾水质净化和景观功能等。
导则提出,在河道岸后空间开阔的地区,可结合弹性岸线布置人工湿地系统净化河道水质
而在绿化景观方面,导则建议,应合理搭配树种,确保根系不对防汛墙结构造成损坏的前提下,鼓励在一二级防汛墙之间种植乔木,河道蓝线内的亲水平台,种植水生、耐湿性草本植物。本土植物种植比例应大于90%。
安全之河
导则指出,河道是上海韧性城市的重要组成。既要功能复合,也要保障安全。
确保排水畅通,遵循平原感潮河网总体格局,分片划治。干支河道过流能力应相适应。满足区域排涝要求,合理设置引排水路径。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掘中小河道的调蓄能力,优化雨洪管理。具体而言,为配合太湖流域治理,确保上下游兼顾,在全市14个水利综合治理分片中,商榻片、浦南西片为敞开片,为上游泄洪留出必要通道,其余12个水利分片设闸控制。
在河道蓝线方面,导则提出,以泄洪、航运等功能为主的河道蓝线应以保证过水规模为主,平面顺直。对支河的河道蓝线建议遵循河势、水情自然发展,兼顾水土保持。河道形态结合岸后建筑、景观等周边环境布置,尽量使岸线自然蜿蜒、河口宽度变化。
上海市骨干河道示意图导则还建议,减少通航河道数量,增加存量航道运能,充分发掘沿河景观资源、游览价值、航运历史遗存等要素,考虑释放水上旅游功能及公共交通的可能性。
导则还对水工设施、排水设施等给出了建议,指出控制性水工建筑物应满足防洪排涝及水资源调度等需要,上海常见的有水闸、泵站、泵闸、水利枢纽等,排水设施主要是雨水泵站及其排水口。排水设施方面,雨水口和雨水连接管流量按照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所计算流量的1.5倍~3倍计,通过提高路面进入地下排水系统的径流量,缓解道路积水。
都市之河作为上海都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则强调,河道应实现公共开放,展现都市景观,提升人居活力,需要把河道及其两侧地区建设作为上海城水相融、优化空间的重要途径。
城水相融意味着,对城市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城镇化地区重点管控主要景观河道两岸空间尺度关系,串联地区公共服务设施;对城市开发边界外的乡野地区重点体现文脉和自然野趣。
导则具体指出,河道宽度和河道两侧建筑高度应保持一定比例,从人的角度出发,一般以1.5:1-1:2之间比较合适;公共活动型的河道空间,其空间一般比较开阔,其高宽比一般不宜超过1:1。周边建筑较高(高宽比超过3:1)或者沿河尺度较为狭窄(宽度小于50米)的河道空间,可采取对底层进行架空改造的方式,保证二层以下的空间有比较适宜的开放规模。
导则建议,可以采取建筑后退奖励的机制,引导滨河开发单位进行建筑后退,以利于滨河空间建设。
导则还提出,城镇建设区的河道应统筹水绿指标,打破水绿用地边界,弹性控制,合理确定非水域用地中的水面率,统筹核算河道及沿河陆域的水面率。
同时,最大限度地开放河道空间,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活动的体验需求。将河道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与居住生活区、公共中心区、产业功能区相结合布局沿河功能与设施,规划与周边功能区慢行可达的路径。导则提出,不仅要完善多样化路上交通网络,也需积极研究水上交通系统的搭建,全方位提高滨河空间的交通可达性。
导则建议,所有滨河新开发地块沿江慢行道宽度不小于6米,人流量大的区域宽度可提高至10米以上。公共活动型河道空间沿河开口间距不宜大于150米。
导则还建议,城市集建区中,景观河道可结合城市景观设置二级挡墙,平时一级挡墙和二级挡墙间的,以休闲、景观等绿化用地为主,在高水位时可以淹没。这份用地在常水位时为绿化,高水位时是水域,是绿化和水域用地的空间叠加。如徐汇区沿黄浦江、淀浦河、蒲汇塘等。
人文之河
未来上海河道及其周边地区,不仅要人水相宜,更要维系传统。
导则指出,应充分保护并合理利用历史遗存,河道空间设计应凸显上海海派文化、东西文化交融的历史文化特征。保护水体形态、尺度和自然生态环境。塑造可以体现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具体包括,风貌保护河道不得填没、改道和拓宽。如因水利建设或泄洪要求拓宽河道,应结合整体水系布局寻求解决方式,重新进行整体沿河风貌设计。保护河道沿岸的古树以及历史驳岸、埠头等河道设施,对现状已遭改变的驳岸、埠头,应按传统式样采用传统材料修复,可用现代方法加固。另外,河道两侧除现有已确定保护的历史建筑及其他建筑外,应控制为连续性的公共空间,不得封闭。如存在连续性界面,必须有直接到水边的通道,通道之间不超过60米。
在历史城区、历史城镇、历史村落等有条件保护的重点地区,以水为脉,保护城市肌理、空间布局、街巷尺度,保持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结合历史风貌保护规定,导则特别指出,不在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与黄浦江历史沿革密切相关的历史特色场所、建筑、遗存物等空间要素,应通过专家论证程序后,决定是否保留及保留内容。
导则还指出,要设置能体现时代风貌的公共艺术品,提升滨河地区的文化魅力。
另外,强化水陆一体策略,促进资源互通,组织与旅游资源匹配的水上游览线路。有引导地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引导河道空间的休闲游憩活动,提高生活气息。
导则具体提出,所有轨道交通站点增加公共自行车停泊点的数量和规模。此外,结合河道空间的绿地配套建设,集中设置公共服务设施。
创新之河
导则指出,河道是上海城市管理创新及高效运维的管控平台。未来上海河道的建设,需从规划设计理念、建设方法以及管理制度等多方面进行创新。在理念方面,以河长制为契机,点线统管。在方法上,建立滨河地区建设治理平台,多规合一。
导则还提出,定期听取公众对滨河环境的意见,鼓励所在区域居民参与河道运营维护,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力量,引导市民参与河道及滨河空间的设计和维护,实现社会各界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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