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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常去网吧不能认定为贫困生”:系当地原则性意见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一则“常去网吧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的规定引发热议。教育部9月6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涂义才对此表示,“这个问题我们也关注到了,也跟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了核实,但实际上这条规定只是陕西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个原则性的意见,他们还是要求各个学校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
涂义才表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财政部门以及学校都高度重视这项基础性工作。为此,教育部、财政部先后印发了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就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指导性意见或者要求。一个文件是2007年6月份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里明确要求各地、各校制定本地区、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认定办法。第二个文件是2016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核心内容有四条:一是合理确定认定的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的贫困程度,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等2-3档。二是要建立健全班级、年级、院系、学校四级认定工作机制。三是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六类学生群体纳入重点资助的对象。四是要体现人文关怀。
《通知》要求,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隐私,强调保护受助学生的尊严,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到学生个人以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家庭经济状况的时候,也不能够让学生当众诉苦,相互比困难。
“也就是我们提出要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尊严的资助。” 涂义才表示,从各个地方的执行情况来看,各省区市,包括计划单列市都制定了本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所有的高校也制定了相应的办法。
涂义才说,近些年,各地各校也在不断地探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效的办法,总结出很好的一些经验。“比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通过分析校园卡消费数据主动识别贫困生,向学生隐形发放补助,就很好地保护了受助学生的尊严。还有东北师范大学,他们建立了信息采集、量化测评、民主评议、走访核查'四段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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