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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通报:举报“女生遭猥亵”老师离职因教师资格证作假
2017年8月2日,平南县思旺镇中心小学教师何某微博实名发文《广西平南一男老师猥亵多名留守女童,女老师正义报警反遭调查被迫离职》后,受到广大网民的热切关注。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思旺镇谭某猥亵托管学生事件处理情况
2017年5月25日下午,思旺镇某小学一位学生家长到学校反映其女儿在思旺镇天天托管中心被谭某猥亵。思旺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对犯罪嫌疑人谭某予以控制。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案件处理工作提出要求:公安机关立即介入调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事件的相关单位及个人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介入调查;教育部门对有关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绪安抚,同时加强全县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托管机构进行排查整治。
目前,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县公安机关5月26日对犯罪嫌疑人谭某进行了控制,5月27日对其执行了刑事拘留,6月30日对其执行了逮捕,目前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程序。
(二)县纪检监察机关正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目前已立案调查5人。
(三)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对有关学生、家长进行慰问和心理疏导,落实专人对接学生、家长的诉求,并召开了专门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会议。此外,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安监局、公安局、卫计局、物价局、住建委、工商局、消防等部门成立了3个工作组,对全县182个托管机构进行了整治, 目前已对3家托管机构进行了停业整顿或查封取缔(含涉案的思旺镇天天托管中心)。
二、关于思旺镇教师何某转岗问题的说明
我县教育局从今年4月份开始,对全县2014年招聘的254名特岗教师转岗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何某提供的教师资格证被发证部门复函证实为伪证,同时发现另有1人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录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4〕2号)文件中“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的规定,何某及另一名教师因没能在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前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因此,两人都被教育主管部门告知不能转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和处置整个事件,有关情况将及时通报。衷心感谢广大网民的关注。
(原标题:《平南县“思旺镇女学生遭猥亵”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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