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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警方辞退“称领导有特权”办事员:系合同工,属个体事件

澎湃新闻记者 陈珂 实习生 王东丽
2017-07-20 08:02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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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就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是针对老百姓的。”7月14日下午,江苏盐城阜宁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女工作人员焦爱芹冲着前来办理业务的一名男子“喊”道。

发生争执的这段视频日前在网上广为流传。

女工作人员焦爱芹。 

7月19日,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刘姓副主任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涉事女办事员焦爱芹并非阜宁县交警大队正式警务人员。事发后次日,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召开总支委会,辞退了焦爱芹。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部人士说,焦爱芹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其他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焦爱芹双手插腰,怒怼群众。

私自接待插队人员引发冲突

据网友提供的视频,焦爱芹在接待群众办理业务时,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而是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

有民众对她私自优先照顾插队人员行为表达不满时,焦爱芹竟不断拍桌子或双手插腰,怒怼群众:“想给谁办就给谁办,领导就有这个特权。”

此段视频被曝光后,7月1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对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焦爱芹的处理决定》。

焦爱芹的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称,2017年7月14日下午,交警大队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焦爱芹在接待个别群众过程中,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和办事群众发生口角,“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7月15日上午,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总支委会,作出对焦爱芹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

涉事女办事员在交警大队工作十多年

7月19日,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刘姓副主任告诉澎湃新闻,涉事女办事员焦爱芹已在交警大队工作十余年,被辞退前为协管员、合同工,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并不是正式警务人员。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政工一位干事说,刚看到视频时,自己也很震惊而惋惜,“(焦爱芹)平时待人接物还是不错的”。

该人士说,自己平时也和焦爱芹打过交道,焦爱芹本人没有视频里那么暴躁。所以,在他看来,“不排除焦爱芹情绪被激怒了”,才出现口不择言的情况。

据该人士介绍,焦爱芹40多岁,在交警大队工作十几年。平时协助交警负责窗口群众接待、信息录入等工作,这次因为群众发生争执把工作弄丢了,令人惋惜。“但她自己说了不负责任的话,也怪她自己。”

据该人士称,事发次日便对焦爱芹进行严肃处理,这也是给社会和群众一个交代。“焦爱芹本人现在非常难过和后悔”。

“属于个体事件”

关于焦爱芹的合同工性质,阜宁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干事对澎湃新闻解释说,公安机关会向社会发布招聘启事,一些社会人士来应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进行录用。

“这种录用程序较为简单。关于考核的标准,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规定,因为是内部考核,并不方便对外透露。”该人士称。

阜宁县公安局政治部人士说,焦爱芹的考核录用符合正常手续和流程。不能因为她在工作岗位上犯了错误,反过来质疑录用程序是否合乎规范,“考核录用和事后的岗位犯错是两码事。”

上述人士称,焦爱芹不按叫号系统顺序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其他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属于个体事件”,不能因此否认整个交警队伍。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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