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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局建言农村民宿发展:加强资金扶持并形成本地特色
6月22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佳瑛在谈到农村民宿业发展时表示“喜中有忧”,农村民宿业的带给农民稳定的租金收入,但是也存在不少乱象,比如农家乐翻牌就成民宿、公建配套依然不完善等。
对于上述问题,上海市旅游局表示,上海采取了试点发展的想法,今年6月浦东发了第一张民宿执照。他建议政府应该对一些民宿加大资金投入。市农委表示,上海民俗发展要因地宜,并形成品牌集聚效应。
民宿发展“喜中有忧”
杨佳瑛在审议时表示,“农村民宿业的发展令人欣喜,比如川沙民宿村,将原住民原有的住宅进行加固和装修进行出租,农民每年可以获得几万元租金收入,每年还递增5%,对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比有积极的意义。”
此外,民宿业带动了当地农作物的销售,改变了共建的设施,并且陶艺、编织、印染等一些民宿中的主题给当地注入了文化元素。
与此同时,她透露,据相关部门统计,上海每年接待国内的游客2.9亿人次,国外和境外来沪的游客为800多万人次,每年还以5%的速度在增长。上海市民每年自驾到外省市去旅游的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上海郊区民宿业的发展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功能优势。”
但是,民宿业当中也出现了乱象,“比如,农民自挂牌就叫民宿,还有一些简单将农家乐翻牌作为民宿。民宿业自身发展当中也存在着一些公建配套,包括水电气、道路管网跟不上的问题。”
杨佳瑛指出,对照新农村成长型的业态和多方共赢的情况,市级层面目前没有相应的一些对应的措施和管理规范,建议借鉴浙江一些地方如德清,对民宿的范围、准入的条件、经营的服务,包括设施配套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规定,也可以借鉴英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民宿的相关做法,总结现有的一些积极探索,政府部门也可加强这方面的引导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支持规范和促进民宿业的发展。
“引导形成上海特色的民宿业”
对此,上海市旅游局当场回应称,从上海乡村旅游发展过程来看,民宿行业是自然发展,缺少一个很好的规划和统筹布局,之前的发端都是各自零星发展,比较无序。另外,上海的民宿业在法规和管理办法上的制定是滞后的。
“民宿发展当中还包含了很多方方面面法律的调整,包括工商执照登记、消防、卫生、住房等等各个方面,还牵涉到一些法律条款的规定,民宿毕竟还是民宅,作为旅游住宿的规范要求,这方面有所滞后,要加强。” 上海市旅游局表示。
上海市旅游局还表示,上海从2015年开始就加强了相关的调研工作,总体来说,上海还是比较特殊的,国际化大都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整个过程当中民宿业的发展步骤相对比较慎重,“我们先采取了试点发展的想法,今年6月份浦东首发了第一张民宿正规的执照,在迪士尼开展民宿发展工作。”
上海市旅游局建议, “对于民宿,政府要加以引导,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资金投入,对于一些优秀的好的民宿要进行投入、扶持。另一方面的引导要形成上海特色的民宿业。”
上海市农委表示,就目前调查的结果来看,上海的一些纯农地区,尤其是离城市比较远的地区,农宅的空心化程度比较高的,村庄改造以后农二代、农三代也不在里面。所以民宿的发展一定要因市制宜,把大量投入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果转化为产业融合发展当中的一个要素。并且,农户的农宅和民宿的规模要形成品牌集聚效应,探索出民宅有序规范的运作和流转,从而带动农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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