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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大学生为帮同学“刷单”陷校园贷骗局,被骗30余万
最近,作为一种专门面向在校大学生的网络贷款模式,“校园贷”多次引发恶性事件,引起公众关注。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学校园贷款诈骗案件,28名大学生被骗,涉案金额30余万元。
好心帮忙,却掉进陷阱
郭小青是山东某高校的大一学生。2016年10月,她在参加社团活动时认识了学生会网络部的闫方。同年11月,闫方忽然联系郭小青,称自己代理了一个APP,问她能否帮忙刷单。碍于情面,郭小青没有多问,就答应了闫方。
第二天下午,郭小青来到约定地点,见到了闫方,还有大三的师哥李恒川及两名校外男子初伟杰和孙韶庆。简单寒暄后,初伟杰和孙韶庆向郭小青要了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资料,并让她录制一段视频,大意是“根据条款,本人自愿贷款1.5万元,如果还款日还不上……”。
这时,郭小青才明白过来,闫方“代理”的是一个贷款APP。但关于贷款性质、贷款数额、偿还程序等,闫方却解释得模棱两可。郭小青怕出问题,不再想帮忙,但闫方和李恒川保证,“就是走个程序”,完事后,就在后台将她的数据删掉,不会留下任何记录。碍于同学情面,郭小青最终还是完成了贷款流程。
几天后,郭小青银行卡里就收到了一笔贷款。随后,闫方打电话让她把这笔钱转给自己。钱转给闫方后,郭小青认为,等闫方还了贷款,删了数据,这事就结束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像她预料的那样简单。
今年3月,郭小青父母收到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连忙联系她询问情况。郭小青这才慌了神——给闫方好心帮忙,却把自己陷于“欠债不还”的境地。郭小青急忙联系闫方,闫方把责任推给了李恒川。
此时,郭小青才发现,找两人讨说法的,除了自己,还有另外10余名同学。他们与二人商量无果后,决定一起报警。
生财有道,竟是拆了东墙补西墙
今年3月15日,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接到报案后,先后将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和孙韶庆传唤或抓捕到案。经讯问,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开始逐渐呈现出来。
原来,作为一名大三学生,李恒川有一项烧钱的爱好——摄影。家里每月给的1500元生活费根本无法满足他的开销。2015年12月,李恒川认识了从事网络贷款业务的初伟杰和孙韶庆,于是向两人申请了“名校贷”“花儿朵朵”等多个网络贷款,暂时解决了“个人财政赤字”。
之后,李恒川便一发不可收拾。没有经济来源,每月要还贷款,又控制不住购买摄影器材的欲望。于是,他四处以打欠条借钱的方式,找同学办理网络贷款,再用后边贷款的钱还前边贷款的钱。至2016年9月,李恒川共欠同学借款40余万元。
后来,他觉得通过借钱难以满足需要,便反复琢磨如何利用贷款赚点钱。与初伟杰和孙韶庆商量后,他们想到了一个“生财妙方”——以请求同学帮忙“冲业务量、刷单”为由进行网络贷款,贷下来的钱由三人瓜分。李恒川负责找学生“拉人头”,初伟杰和孙韶庆负责具体操作申请贷款。
于是,李恒川找到了同样爱好摄影的闫方,让闫方帮忙找“客户”,拉到一个提成1500元。李恒川称贷款自己负责还,保证不出现问题。
平日里,闫方看到李恒川频繁升级摄影器材,就很是羡慕。这时听得李恒川一说,原来是他“生财有道”,闫方没多想,便满口答应下来。
2016年9月底至12月期间,闫方陆续找了28名同学帮忙办理“名校贷”业务。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孙韶庆为每名学生申请贷款1.5万元,最终获利30余万元。接着,他们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钱“循环”起来。
截至案发时,28名同学的贷款均已逾期,部分学生不得已自己垫资还款,而这30余万元均已被4人挥霍。
大学生要注意信息安全,给个人信息加把密码锁
今年4月17日,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就证据提取、案件定性等进行了沟通。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恒川、闫方、初伟杰、孙韶庆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其中李恒川系主犯,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初伟杰、孙韶庆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闫方在侦查阶段已被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针对此案,该院一方面加强捕后跟踪督办,及时向公安机关送达了准确、详细的补证提纲,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另外,还积极开展走访排查,先后走访驻区5所高校,发出关于加强“校园贷”风险防控的检察建议,同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的拓展情况,确保有效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
办案检察官建议,在校大学生要树立信息安全和维权意识,给个人信息加一把密码锁。被非法侵害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题为《碍于同学情面,她陷入校园贷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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