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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火速实施无人机实名登记规定,专家吁纳入航模消除隐患
5月1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的正式版本,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迈出实质性一步。5月18日,登记网站系统将上线。
《规定》的下发日期和生效日期均为2017年5月16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这份《规定》的正式定稿对无人机的定义,较之前的草案有较大不同,其中争议较大的是对无人机的定义,新的定义明确将航模排除在外。
此前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民用无人机的定义为:“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
而在17日发布的《规定》定稿中,对无人机的定义为:“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规定》的出台过程可谓“火速”。
5月15日,国家民航总局召集各无人机制造商、各无人机管理协会等单位,召开无人机实名登记管理意见征求会议,现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有与会者告诉澎湃新闻,参与会议的每个人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包括纳入登记的无人机的分类,以及登记的细节等问题。一些与会人士表示,应该将无人机的定义明确。
澎湃新闻了解到,在外形和用途上,传统的航模和近些年发展起来的无人机存在较大差别,航模玩家一般为体育爱好者,航模的监管单位为体育部门。许多航模爱好者不接受将航模纳入无人机监管。
不过,在近期的多起“无人机扰航”事件中,据称存在类似航模形状的可疑飞行物,因此,将航模纳入监管有很高的呼声。
一位参与征求意见的与会人士17日对澎湃新闻表示,某些组装的航模也可以飞得很高,同样可以对民航飞行造成干扰,建议将航模等飞行器也纳入实名登记,以消除无人机监管可能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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