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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钱三雄任湖州市代市长
2月24日,湖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湖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坤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周杰、方新旗、施荣耀、徐嘉华、王勤、蔡福民,秘书长沈志华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同意陈伟俊同志辞去湖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傅松苗同志辞去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孔璋同志辞去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决定任命钱三雄同志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卢跃东同志为湖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李章军同志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任命孙颖同志为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湖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总结。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作了书面述职测评,并通报了2016年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记实考评结果。
副市长杨六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级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原题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陈伟俊辞去市长职务 钱三雄任代市长 朱坤民主持》)
钱三雄简历
钱三雄,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浙江绍兴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曾任绍兴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绍兴市越城区委常委、副区长,绍兴市交通局局长兼嘉绍跨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诸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中共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等职。
2015.05任温州市委副书记。
2015.06任温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7.02任湖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简历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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