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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伦广场的广场宣传窗口出现不雅视频的情况,作出如下声明:
【声明】
对于微信圈出现的不雅视频事件,“宁波影都”旗下至今没有任何室外宣传窗口,天伦广场的宣传位产权及视频播放均不为“宁波影都”所有,出现在视频内的影城LOGO为“宁波影都天伦店”在天伦广场的静态店招宣传位。 目前该事件已由公安机关介入,同时将后续情况公布给关心与关注本事件的观众。
宁波影都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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