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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仪三:中国的城市遗产保护还面临四大问题
【编者按】11月25日,在上海常德公寓楼下的“千彩书坊”,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教授和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居平做了一场关于古建筑保护的对谈。两人合作的《留住乡愁:阮仪三护城之路口述实录》不久前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此书由阮仪三教授口述,居平撰写,记录了从1980年代起中国多处古建筑群、古城区保护背后的故事。该书可以看作是82岁阮仪三的个人传记和他对古建筑保护的一生思考。本文选自《留住乡愁:阮仪三护城之路口述实录》,由作者居平授权澎湃新闻使用。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阮仪三教授(右)和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居平做了一场关于古建筑保护的对谈我入读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后,先后遇见了陈从周、董鉴泓等,当时在建筑规划领域有着渊博知识和远见卓识的教授。通过与良师益友的密切交流,吸取前辈经验,我渐渐在城市规划领域里琢磨出了自己的观点。
其中,德国学者雷台尔的保护古城另建新城的城市化建筑规划模式,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是促使我后来走上古城卫士之路的根本原因。
毕业后,我留在同济大学给董鉴泓教授当助手,跟随他考察了中国上百个城市。在进行“中国城市建设史”的课题研究时,为了配合董教授实地调查,我长年在外奔波,搭乘过火车、卡车、毛驴,甚至在偏远地区长时间徒步行走,只要有助于课题研究的地区,我都不辞劳苦地去实地考察一番。常常在回到上海时,发现衣服上都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虱子。
当时的上海徐家汇藏书楼有着将近20万册的全国各地的县志,我常常在面包和开水的陪伴下,闭门苦读这些覆满灰尘的著作。也正是在专心致志地完成这个课题的过程中,我深深地领悟到了古老建筑中所蕴含着的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
经过师徒将近20年的努力,《中国城市建设史》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正式问世,就被评为“全国优秀教材奖”,而亲身经历了这本书撰写过程的我,也因此对古城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将其视为终身奋斗的事业。
你们想想,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留下了无数的文化遗产,尤其到了文明社会更是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化,这些文化遗产正是我们今天的文明社会赖以生存和进步,是今后发展的基础。
历史文化遗产简单地理解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存在,包括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在有形遗产中的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中,城市遗产主要指古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和历史文化名城。近二十年来我们高速的经济发展,使众多的城市得到了空前的大发展,在祖国的大地上出现了数百计的新城镇,建造了千千万万的房屋,城镇面貌的变化令世人震惊。就在这急速的发展和剧烈变化的时刻,许多优秀的历史文化遗存遇到了无情的摧残和破坏,我们常说的建设性破坏,就是发生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各地城镇的建设活动中。在这个时期大多数的人们,包括许多的城镇领导大都缺乏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一味地拆旧建新,说起来都是为了建设的需要,都是为了要解决老百姓的居住问题,却忽视或不懂保护这些重要的文化遗产的意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进入到上世纪末后,有许多遗产地由于保护和整治取得一定的成效,加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的兴起,使这些遗产地成为重要的旅游景点,有了游客也就带来了财富。许多地方就热衷于对这些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在许多地方又由于急功近利、唯利是图,而形成了新的开发性的破坏。
我认为目前中国的城市遗产保护面临着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人们认识的差距,认为建设是发展的需要,而保护是消极的,仅是发展旅游和文化消费的需要。要使人们认识到保护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是和我们国家、民族生存发展有重大关系,也是建设伟大祖国的重要内容,破坏文化遗产也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行为。这要坚持长期的宣传教育才能达到,才能使文化遗产保护从一种专家和有识之士的呼吁转化为一种政府和全民的具体行动。
第二是要尽快地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系列,我国在这方面的基础特别差,目前我国仅有一部《文物法》,而对前面提到的不可移动遗产中的大部分尚无法可依。而欧美、日本等国早在上世纪初已有明确保护历史建筑的法令。在八十年代国际上通过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又称《华盛顿宪章》,这一国际法规在总结了多年来各国历史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确立了历史地段及更大范围内的历史城镇、城区保护的意义与作用,成为世界各国保护文化遗产共同遵守的准则,同时也标志着城市保护已与城市规划和管理紧密地结合,但在我国无论是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以至于专家学者也知之不多。
第三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种有意义的文明行为,是属于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的理智的公益活动,因此只能是代表公众利益的政府行为。保护工作实际上是政府依据法规进行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管理活动,我国在这方面显得很是薄弱。一方面全国没有集权的遗产保护管理机构,政出多门,又各自为政。而欧洲各国都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像法国还设有“国家建筑师”制度,有专职的、有良好专业知识的技术专家型的领导管理文化遗产地的保护与建设,有专门的高等教育机构培训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保证了文化遗产的科学和完善的保护。而在我国有些地方政府把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的管理设在了一个部门,不言而喻保护就为了旅游的发展,在这种错误理念下,保护是一句空话。文保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地方政府既缺少权威机构,也缺少懂行的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而造成了损失也不知道。
第四缺乏必要的保护资金,目前我国在文保方面的经费投入总量太少,与我们作为文明大国的地位和实际需求相差太远,许多发展中国家也远远超过我国。欧美各国十分注意鼓励财团和私人基金赞助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并通过减免税收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大量社会资金投入文保事业,而我国只有政府方面渠道的投入,显得“杯水车薪”。更没有自发的民间的资金投入与行动,而造成许多急待修缮的文化遗产,特别是一些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因年久日衰而沦为危险房屋以致坍塌消失。
这些问题虽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已有了长足的进步,报章电台上多次对破坏遗产事例的曝光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注意。事实上近十多年来已经有许多的同仁们投身于这项重要的事业之中,因为我们认识到这是有关于如何保护我国的优秀城市遗产、如何继承和发扬我们自己的优秀文化传统,这是有关振兴中华文化、弘扬民族传统的重大课题。正是由于我们的努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城市才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遗存实物和城市记忆,我们从中也得到了许多欣慰和收获。但是城市遗产保护的任务还很艰巨,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因此,要壮大我们的队伍,需要更多的有志之士的参与。我觉得我们要廓清理念,提高素养,付诸行动,扩大影响,把保护城市遗产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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