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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长星任安徽省委副书记,刘惠任安徽省纪委书记
日前中央批准:信长星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刘惠同志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王宾宜同志不再担任安徽省委常委、委员和省纪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信长星与刘惠信长星简历
信长星,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山东惠民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曲阜师范学院政治系毕业,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86年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工资研究室副主任、综合研究室副主任,其间挂职任太原钢铁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劳动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体制改革处(新闻处)处长,副司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司长,办公厅主任,其间挂职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副市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司长、办公厅主任。
2008年7月任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年9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4年8月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年10月任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刘惠简历
刘惠,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湖南澧县人,博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07——1987.09,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教师;
1987.09——1990.07,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
1990.07——1991.07,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组织指导处干部;
1991.07——1995.05,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国内贸易部供销总社理事会组织指导处主任科员;
1995.05——1996.09,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经处主任科员;
1996.09——2001.05,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副处长;
2001.05——2001.07,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调研员;
2001.07——2003.12,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
2003.12——2005.11,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兼总社社团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5.11——2010.04,全国供销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
2010.04——2010.10,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部长(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0.10——2013.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区委书记;
2013.12——2014.08,乌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08——2016.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1——2016.0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03——2016.1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6.10——至今 安徽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
王宾宜简历
王宾宜,男,汉族,1956年9月生,河南汝南人,1977年11月入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73年12月河南省汝南县小麦原种场知青;
1975年5月任湖北省秭归县航运公司团总支副书记;
1976年6月至1977年12月在湖北省公安学校学习,任团支部副书记;毕业后分配到湖北省公安厅工作,历任侦察员、副科长(其间:1982年2月至1983年1月参加湖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4年5月任湖北省公安厅九处处长(1981年3月至1984年12月在湖北省直属机关业余大学哲学专业学习;
1985年5月至1986年6月下派任襄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93年11月任湖北省国家安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3年9月至12月参加湖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湖北省分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4年11月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厅长;
2005年5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厅党委副书记(2005年5月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副总警监);
2005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6年7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8年9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0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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