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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到底怎么解决韩春雨“疑云”?
这次韩春雨的自辩,给人的感觉是更像一名律师在消极、谨慎地抗辩,而不是作为一个科学家坦诚、积极地释明实验成败可能存在的问题。这是让人遗憾的。
他说:“实验已经有人重复出来,连《自然》的记者David都调查过了。”可是David曾明确表示,自己属于新闻团队而非编辑团队,报道不应该被作为韩春雨实验可重复的证据。而关于是谁已经重复出来实验结果,韩春雨拒不透露,“是的,我当然知道,但不能告诉你,说出来了那些人就会受到骚扰。”
还是要强调,哪怕实验结果真的不能重复,也可能有多种客观原因,未必就是韩春雨团队在主观造假,在没有充分调查之前,不能对韩春雨团队扣上“骗子”的大帽子。实验不能重复和“实验造假”,两者判然有别,但是,对于前者,韩春雨有证明的责任。
韩春雨提到了“有罪推论”,说不会自证清白。无罪推定确实是现代法治的常识,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但这不是法庭审判。法律是底线,法律之上还有职业伦理、学术诚信、社会声誉。
科学家无须关心舆论,但不能无视同行。韩春雨对于那些跟随他的脚步却无法重复实验的同行,负有道义责任。在学术争议上,舆论没有裁判权,媒体也只能把学术界的声音转达给公众。因此要推动韩春雨事件向前走,还是要靠学术共同体。处于第一责任位置的,是韩春雨所在的河北科技大学。
目前,陆续有人呼吁河北科大启动对韩春雨的学术调查,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答复。反而是韩春雨现在表示“学校方面很信任我、支持我”。这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另一方面,处在质疑声中的韩春雨反而不断荣誉加身。7月,韩春雨被推荐为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候选人。9月30日,韩春雨成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此外,韩春雨还当选了河北省科协副主席。希望这些荣誉、职位以及后来拨给韩春雨的科研经费,不要成为调查韩春雨的障碍。正像一家央媒所说“等对韩春雨的质疑和争议有定论,再给头衔资金也不晚”。
其实,我们真心希望河北这么一所普通大学的副教授能做出“诺奖级成果”,这对中国科研发展指导意义更大。但是,面对科学界种种质疑,韩春雨有责任积极、坦率解释,河北科大也应及时启动调查,这才是化解“疑云”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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