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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郑成月侦办聂树斌案“真凶”遭非议十年,49岁被停职
广州日报6月22日消息,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6月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一案两凶”中的另一凶手王书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以及抓捕王书金的原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都深深陷入了“聂案”的漩涡之中。
此时,张焕枝等待着申诉21年的最终“结果”,王书金等待着最高院的“死刑复核”,而郑成月,则等待着命运的“转机”。
【母亲·“我从来都不信”】
张焕枝作为“凶手”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无可避免地被拉入了“聂案”的漩涡之中。
6月16日中午,河北石家庄下聂庄村,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经历了21年的申诉与等待,她最终想归于“平静”。
执行死刑
聂家所在的下聂庄村,位于鹿泉市向阳大街南段,山前大道的西侧,如今村民的房屋都进行了统一规划,家中的院落都成了“花园式庭院”。在2014年,它还被列为全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精品示范村的典范。
然而,在村中深处,聂家仍然保持着20多年前的样子,“儿子死后,就再也没有动过家里的一砖一瓦。”
今年73岁的张焕枝,头发已经开始花白,因为儿子聂树斌的强奸杀人案,她已经奔波申诉了21年。
聂树斌在母亲的眼中,儿子聂树斌始终是一个内向、听话的孩子。
1994年10月份,有警察专门去化肥厂给聂树斌的父亲聂学生送了逮捕证,并让聂学生在写有儿子聂树斌“强奸杀人”的逮捕证上签字,但聂学生一直坚持没签。
此后,一审被判死刑后,聂树斌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依然坚持判处死刑。
1995年4月28日,聂学生再次来到看守所,看守所小卖部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你儿子昨天就被执行死刑了。”
“我们家塌了天了,三口人一直在痛苦中挣扎。”张焕枝说,此后,聂学生服下了一瓶安眠药,虽然发现及时被抢救了过来,但从此偏瘫了,失去了劳动能力。
这么多年来,聂学生的一只脚只能“在地上划直线”,再也无法撑起这个家。
奔波法院
“这也不能怪他(聂学生),毕竟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张焕枝说。
在此后的二十多年,张焕枝不但要撑起这个已经破碎的家,更要为了儿子去奔波。
她回忆说,一开始申诉时,手上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是觉得儿子不可能杀人。因为没有判决书也没有证据,她最终连法院的门都进不去。
之后,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她才从受害人家属手中,复印了一份“聂案”的判决书,开始拿着这份复印的“判决书”“跑”法院。
“我每个月都去两三回河北省高院,见到法官才回来。”张焕枝说,为了能够尽早见到法官,她当天一大早就要从家里出发,然后转两趟公交车,到河北省高院,向“聂案”的法官申诉,要求重审“聂案”。
但结果往往是,早早赶到法院的张焕枝,并不可能马上就见到法官。“有时候等了一天都见不到。”张焕枝说,她只好在法院下班之后,再转两趟公交车回到家里,给偏瘫的聂学生做饭,第二天再去法院。
“一直见到法官为止。”她回忆说,但是,就算见到了法官,往往是几句话就被“打发”走了。“法官总说,我们了解到这个情况了,会处理的。”张焕枝说,这么多年来,法官都是这几句话。
最终,张焕枝决定到北京的最高院去申诉。
北京申诉
到北京去申诉,成为张焕枝新的希望。她介绍说,当时最高院每两个月都会接受一次全国各地的申诉,她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都会去北京。“一年最多去了六次。”到300公里外的北京,张焕枝每次都是独自一人前往。坐火车,坐汽车,到最高院拿号,然后等待。
“原来除了家里种了一点地,就是靠聂学生的每月2000元左右的退休金生活。”张焕枝说,她和聂学生都有严重的高血压,每天的降压药必不可少,因此,除去每个月要花1500元左右买药,剩下的就是生活费,和她每次前往北京申诉的路费。
她告诉记者,到了北京并不是当天就能够取到号的,“毕竟全国那么多人都去。”
此外,在等待的过程中,她不敢多花一分钱。“我每次去,都是住15元~20元一晚的小旅店,一个屋里有六个人,就只有一个暖壶,一个洗脸盆。”
“当时心里都是儿子的事,根本吃不下饭,有一口汤喝就算吃饭了。”张焕枝说。
渴望平静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从这时开始,张焕枝才结束了多年前往北京申诉的行程。
此后,“聂案”还经历了山东省高院四次延期。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提审本案。
她说,在儿子的事情“有了结果”之后,她决定和老伴一起平平淡淡地生活,“我们都已经73岁了。”
【凶手·“我杀人偿命”】
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荥阳主动交代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早在1995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聂树斌已经被枪毙。
“一案两凶”的纠葛,至此开始。
“摧花狂魔”
在王书金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之后,他就被冠以了“摧花狂魔”的称号。
1967年,王书金出生在河北省广平县一个普通农民的家庭中。兄弟姐妹颇多,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有些木讷的人。
1982年,14岁的王书金犯下第一起案件,强奸了一名8岁的幼女。因年龄尚小未追究刑事责任,他成了广平县第一个被送往河北唐山少管所的少年。
此后,王书金更是“劣迹斑斑”,连家里人都“难以启齿”。1995年,在犯了最后一起案件之后,王书金就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
“王书金没上过学,没有文化,只能在窑厂干苦力活。”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向记者描述,王书金1995年潜逃之前,在村里已经通过“换亲”“娶”(并未领结婚证)了一个妻子,并生了孩子。
在1995年10月,王书金所在的南寺郎固村发现一具女尸,而村内的王书金也“不见踪影”,王书金因此也被列为了公安网上在逃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直到2005年1月18日,在河南荥阳索河路派出所,一个自称“王永军”的男子出现。
通过排查,这名自称“王永军”的男子,正是10年前在逃通缉的“王书金”。
而经过对其审讯,王书金供述了自己在老家广平、石家庄等地,共强奸多人,并杀害了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
睡个好觉
2005年9月,作为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第一次见到王书金。
“当时见到的王书金,又黑又瘦,被捕前在河南荥阳的一家砖厂上班。”朱爱民说,当时王书金的眼神很木,根本不会讲普通话,而是操着一口广平家乡话。
王书金的同居女友告诉朱爱民,王书金在被捕前,非常怕穿制服的人,同时,非常怕河北牌照的汽车。“大包小包都收拾好,就像是随时都要走人似的。”
非常奇怪的是,每逢过年过节,王书金都从来不提回家。他的反常行为引起了砖厂工作人员的警觉,随即报警,王书金随后被捕。
王书金隐藏了十年之久,每天都承受着被警察抓捕的恐惧,“不想再折腾了。”因此,在他被捕后,就一股脑地将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部供述出来了。
在从河南荥阳押解回河北广平的路上,王书金头一次睡了一个好觉,“呼噜打得非常响。”朱爱民直接问王书金,有没有想过“结果会怎么样?”
王书金此时对自己已有了量刑,“死定了。”
杀人偿命
“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吗?”
“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没有给我定,这个不应该。”
在王书金案一审阶段,由于公诉机关并没有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提起公诉,王书金在法庭上当庭提出了疑问。
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事实不予认定。
2013年10月,王书金案进入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
“按照一般的案子,从王书金2005年被捕开始,2006年进行一审,2007年进行二审,然后开始死刑复核,他一定是活不过2008年的。”朱爱民说,如果不牵涉到“聂案”,再怎么拖也肯定拖不到2016年。
朱爱民在多次会见王书金的过程中,王书金总是向他提出的一个疑问就是,“我认的罪,怎么到了法庭上就不认了呢?”
有观点认为,正是王书金的“坦诚”,才令他又多活了几年。
2015年2月,春节前夕。
律师:“快到春节了。”
王书金:“是。”
律师:“春节我想你还会想很多。”
王书金:“过了这个春节,下个春节就没了。”
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结果随时都可能到来,你心里非常害怕吗?”
王书金:“不害怕。这已经是定了的事。”
律师:“你就说死定了,从你内心角度说都已经定下来的事了。”
王书金:“是。杀人偿命。”
郑成月【警察·仅49岁被停职】
当年身为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的郑成月,成功追捕到了已经在逃10年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随后,在王书金指认现场的过程中,发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已经伏法。
正是他向当时的媒体介绍了这一情况。“一案两凶”就此见诸报端。
而令他没有预料到的是,“一案两凶”似乎是一个深深的漩涡,将他卷入了其中。
“罪犯克星”
今年56岁的郑成月,已经大腹便便,由于肚子太大,将裤子腰间的白色都翻到了外面。他戳了戳自己似乎有些肿胀的小腿,一个手指摁下去,就出现一个深窝,久久难以恢复原状。“肾有毛病,没办法。”
郑成月曾经是河北省“优秀人民警察”,一年破获案件300多起,只身力擒8名持枪歹徒,事迹还被拍成了电视剧。在2005年6月,邯郸市委的某《工作简报》中,郑成月被称作是“罪犯克星”。
1993年,33岁的郑成月参加成人考试,考入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专业,还获得了曾宪梓奖学金。
1995年7月,郑成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回到广平县公安局。这一年,他第一次跟着刑警队破案,就遇到了王书金犯下的最后一起凶杀案。
十年蹲守
在侦查王书金犯下最后这起案件时,他们用强光手电往一口井里照,发现一双女孩脚丫浮在水面上。法医检查后确认:是被强奸后窒息死亡。
郑成月同刑警队在村里开始调查。村里18岁~35岁的年轻人被刑警队逐个谈话,唯独找不到王书金。
在排查一个月之后,刑警队基本认定王书金具有重大嫌疑,并上报公安部将王书金列为在逃追捕的犯罪嫌疑人。
“可能由于是自己经历的第一个刑事案件,所以特别上心。”郑成月回忆说,在此后的近十年间,他每年春节,都会在王书金家进行蹲守,希望能够早日抓捕到在逃的王书金。
其间,郑成月在派出所干了四年,在刑警队干了三年,作为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干了近三年,始终都没有将在逃的王书金忘记。“经常出差的时候,这个事儿也挂在嘴边,就向当地公安询问是否有类似的可疑人员。”
但王书金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十年间没有任何消息。
直到2005年1月18日凌晨1时多,一个来自河南荥阳索河路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将睡梦中的郑成月惊醒。
王书金有消息了。
“一案两凶”
放下电话,郑成月叫上刑侦队长、司机,凌晨2时从广平出发。到索河路派出所时,郑成月拿起他们桌上放着的材料,上面写着:王书金承认,小女孩骑着自行车,我把那女孩强奸了,杀了,扔井里了。材料承认的正是十年前的井中悬案。
郑成月走到王书金跟前,“你一共杀了几个?”
“杀了4个。”
这4人中,包括石家庄玉米地奸杀案被害人——也是聂树斌案的被害人。
王书金交代石家庄玉米地一案时,郑成月并未意识到与聂树斌案有关,此时聂树斌已因此案被执行死刑10年。对王书金做完调查后,广平县公安局给石家庄裕华区分局连续发函五六次要求调查石家庄一案,均未得到回复。
郑成月带着王书金到石家庄玉米地辨认现场,王书金指认了事发地。随后,他带人找到玉米地所在村的干部,村干部说:“不对吧!这里十年前都毙了一人了,是鹿泉人。”
在2005年3月15日,媒体刊登的《一案两凶,谁是真凶?》引发舆论热议。
遭遇非议
但在宣布“聂案”复查多年后,仍然没有等到“结果”。反而,郑成月觉得自己陷入了一股“漩涡”之中。
他告诉记者,自从2005年“一案两凶”曝光后,他便经常受到上级纪委的调查,有关他的各种非议和谣言,也时常在网络上和家乡广平出现。
2009年,广平县公安局重新任命了一名主管刑侦的副局长,49岁的郑成月被停职了。“郑局长,年龄到了,给年轻人让让道,我说可以。”“愿意在这干,就在这干,不愿意干就歇着,我说行,我搬着被子就回家了。”
郑成月说到2009年被停职之后,声音戛然而止,不再说一句话。
随后,他说,自己并不知道这些年的遭遇,是否与“聂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命运就此而改变了。
【聂树斌案时间表】
1994年10月1日
聂树斌被刑事拘留。
1995年3月15日
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庭宣判后,聂树斌不服,以是初犯、认罪态度好、量刑太重为由提出上诉。
1995年4月27日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
王书金承认自己为“聂树斌案”真凶。
2013年9月27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
2014年12月22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母亲送达立案复查决定书 。
2015年3月17日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后律师首次获准查阅该案完整卷宗。
2015年4月28日
山东高院召开聂树斌案听证会。
2016年6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2016年6月8日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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