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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5船员被杀案开庭:凶嫌因打架吃亏持斧头连砍5人颈部
因打架吃亏,竟欲杀害一同出海的5名船员,并用斧头狠狠剁向他们的脖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3日从浙江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上午,该院正式开庭审理此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浙江舟山渔船命案”,被告人方忠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当庭受审,同日受审的,还有为方忠岳逃跑时提供帮助的表哥陈锡华。
去年10月8日,舟山“浙普渔68291号”渔船上发生1起命案,5名船员被人用斧头剁砍颈部后不幸遇害。经警方侦查,犯罪嫌疑人方忠岳于去年10月10日凌晨在江苏落网。
在庭上,随着检察官的指控,这起连杀5人的渔船凶案相关细节也逐渐呈现。
检方指控,被告人方忠岳和被害人彭海平、彭国平、黄宾军、彭海芳、彭国芳均系“浙普渔68291号”渔船船员,平时休息时,被告人方忠岳和彭国芳二人一间卧室,其余被害人均系一人一间卧室。方忠岳因与彭海平、彭国平常有口角而存在矛盾。
2015年10月7日晚,该渔船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外海三星岛附近海域作业时,方忠岳与彭海平再次发生口角,随后双方相互殴打。期间,彭国平帮助彭海平一同辱骂、殴打方忠岳,而彭国芳在劝架过程中又仅对方忠岳进行阻拦,致使其处于被动挨打局面。方忠岳被打后心有怨气,回到驾驶舱内卧室休息。
经查明,10月8日凌晨,该渔船在东极外海小板岛附近海域抛锚后,所有船员均回到卧室睡觉。方忠岳因被打后一直未能入眠,后产生杀害彭海平、彭国平的念头,并至该船中舱,从工具箱内拿出一把斧头,先后至彭海平、彭国平卧室,持斧头猛力朝该二人颈部连砍数下,致该二人当场死亡。随后,方忠岳因担心驾船逃离时发动船只的声音会吵醒黄宾军、彭海芳、彭国芳,又产生杀害其余三人的念头,并先后至中舱内黄宾军、驾驶舱内彭海芳、彭国芳卧室,持斧头猛力朝该三人颈部连砍数下,致该三人当场死亡。
为筹措逃跑费用,方忠岳先后从彭海芳卧室床头柜皮夹内、彭国芳卧室裤子口袋皮夹内窃得现金共计人民币4500余元,从彭海平身上窃得黄金项链1条,重61.9克,价值人民币15723元。
后方忠岳欲驾船逃跑,但因无法启动该渔船最终决定乘坐救生筏逃离。
2015年10月8日7时20分许,方忠岳乘坐救生筏至大西寨岛附近海域时,被驾驶小快艇前往东极外海海域钓鱼的表哥陈锡华发现,并将其救上小快艇。当得知方忠岳系杀害船上5名船员在逃时,陈锡华劝说其投案自首,但遭拒绝。后陈锡华在方忠岳的要求下于当日8时许将其送至舟山市定海区神华国华发电责任有限公司外的码头。随后方忠岳乘坐出租车至定海长途客运中心,并乘坐长途客车逃离舟山。
2015年10月10日凌晨,方忠岳在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前跃村一带被当地民警抓获。
经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法医鉴定,“浙普渔68291号”渔船上5名船员均系颈部受锐器砍切,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舟山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方忠岳非法剥夺5人生命,且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应数罪并罚。同时,被告人陈锡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被告人陈锡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今日的庭审中,2位被告人均当庭承认了公诉机关的所有指控并认罪。
由于案情重大,舟山中院并未就此案当庭宣判。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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