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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晋党委常委刘惠兼任政法委书记
据内蒙古《阿拉善日报》消息,3月15-1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巡视办主任刘惠深入我盟,就政法维稳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这意味着,内蒙古自治区新任党委常委刘惠已接替李佳兼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一职。
公开新闻报道显示,现年50岁(1966.9)的刘惠是湖南澧县人,经济学博士。刘惠1990年进入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任职,后于1995年转赴全国供销总社工作,先后担任过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外事处调研员、合作指导部部长等职。2010年4月,44岁的刘惠转任全国供销总社国际合作部部长(总社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0年,中组部从54个中央部委选派66名中青年干部到地方任职,平均年龄46.5岁,年龄最小的41岁。另外,接收“中央空降”干部的省份选派了62名厅局级干部“进京”,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任职。
作为66名交流任职的中青年干部之一,刘惠于当年10月赴内蒙古自治区,出任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新城区区委书记。
在宣布刘惠履新的呼和浩特市级领导干部会议上,时任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波指出,来自国家机关的刘惠有多年从事供销工作的经验,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熟悉和了解国家的宏观管理和经济政策,具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领导能力,来呼市任职是对呼市领导班子的加强。
2013年,刘惠转任乌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14年,刘惠又转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并至晚于2016年1月18日前升任自治区党委常委。
此前,兼任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一职的是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
1961年1月出生的李佳是辽宁大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
李佳早年在辽宁省内任职,曾担任过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辽宁省副省长等职。
其后的2008年末,李佳赴内蒙古工作,历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等职,2011年11月起出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并工作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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