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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导师谈奚晓明:司法腐败不该发生在老实做学问的他身上
当82岁的民法学大家魏振瀛提及他一位门生的近况时,无比惋惜。
这名学生叫奚晓明,自1989年9月起,他跟随魏振瀛在北京大学攻读法律,1993年1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此后,奚晓明的仕途之路鲜有坎坷,1993年7月,奚晓明离开了他工作了11年的最高法研究室,调任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2000年,他升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2年,他获得了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6月,奚晓明升任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今年5月,最高法正式宣布成立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奚晓明仍被委以重任,担任研究小组组长。
直到今年7月12日。
当日16时35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自此,他成了继黄松有之后,建国以来第二位落马的最高法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奚晓明一直都很优秀,是学界公认的学者型法官。如今他出了事,我很惊讶,很惋惜,但他必须为自己的腐败问题买单。” 魏振瀛说。
魏振瀛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得知奚晓明落马的当晚,自己正在北大散步,在路上他遇见几个民法学的老教授。“一见面我们就聊了奚晓明的事情,我们都认为他不是那种从小就抱着升官发财这种思想进入司法系统的人。”
眼下让魏振瀛最担心的是自奚晓明落马后,民法典的编纂工作该何去何从。
“民法典在我国是很重要的一部法律,他的经验没有人能完全代替。”
魏振瀛坦言,近日他一直在思考他学生出事的原因。采访中他一直感慨,“司法腐败这件事,可能会发生在别人身上,但不该发生在一个老老实实做学问做业务的人身上。”
【对话魏振瀛】
澎湃新闻:在您的印象中,奚晓明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魏振瀛:奚晓明是我的硕士生,后来又在北大读了法学博士。他学习很努力,很刻苦,成绩一直都很好。在读研究生期间已经被学校派到英国伦敦大学进修外语。
奚晓明是在职研究生,来北大读书之前已经是最高法研究室的审判员了,但在读书期间,他工作和学习都安排得很好。因为我当时是系主任,教学工作特别忙。和他的接触不算多。我印象中这个人很朴实,上课非常认真,也很低调。
他落马的那一天,我在北大碰上几个也教过他的老教授,大家都认为奚晓明是个人才,挺可惜的。上学期间,我们都认为他不是一个自私自利、贪财、不务正业的人,而是一个老老实实做学问做业务的人。
澎湃新闻:奚晓明毕业后,你们还有联系吗?
魏振瀛:他离开以后我们俩接触不多,印象最深的是在2011年长春的民法论坛上我们见过一面,2013年奚晓明还专程来北大为我庆祝80大寿。
但这两次见面都比较匆忙,奚晓明基本上都是发言完毕就离开了,我们两个基本没有聊天。
奚晓明担任最高法副院长后,我从他的朋友那里要到了他的电子邮箱,我给他发了几封邮件,都是我关于编纂民法典的看法,希望他能采纳,但至今他都没回复我。我比较理解,身为最高法副院长,他的工作一定很忙。
澎湃新闻:您认为奚晓明的学术能力如何?
魏振瀛:不管从理论上,从实务操作上,还是从他主持修订的司法解释上,奚晓明一直都是很优秀的。大法学家谈不上,但他肯定属于学者型的大法官。
但这恰恰是我感到遗憾和惋惜的地方,他落马时正好处于编纂民法典的关键时刻,民法典是很重要的一部法律。并不是说没人可以代替他当组长,但是他的经验没有人能完全代替。
这并不是为他说情,他自己做的错事首先要负责。但不少人对于起草民法典一事,还寄希望于他,因为他有经验,资格老。
澎湃新闻:我们注意到现在出事的法官,不少是学者型法官,但学术终究是学术,为什么这样的学术型法官挡不住腐败的诱惑?
魏振瀛:腐败是很可怕的,奚晓明的例子就可以告诉我们,假如司法腐败,一个本不应该发生腐败的人也会发生腐败。
奚晓明已经是一个二级大法官,他仍抵制不了财产的诱惑、朋友的压力,一旦他的正确思想不能战胜错误思想,就会失足。失足了,就会陷入到圈儿里去。
我认为奚晓明是偶然失足或说是后期失足。就我对他的了解,他绝不是那种从小就抱着升官发财思想进入司法系统的人,但是他仍不能幸免。
这说明我们的制度、法律的监督不够。所以我认为,从司法监督上,我们缺乏对官员严格的监督制度,特别是对高层领导的监督,这一点,值得思考。
澎湃新闻:您的学生大都从事政法方面的实际工作,作为老师,您认为您的学生在面对司法改革和反腐败的浪潮中,应该关心些什么?
魏振瀛:我觉得是应该关心个人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三者之间的取舍。
既然你选择了法律,你应该明白,法律是神圣的。法律体现人民利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做法官,业务能力当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还是思想,就是思考自己做法官到底是为人民还是为自己。法律人,遇到事情,更应该首先考虑到人民,而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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