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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连续公布4起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8月26日上午,最高检官方微博消息称,日前,河北唐山市检察机关决定对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孙海等人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最高检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前,通过官方微博,在十多分钟内连续发布了四起因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而被查的案件。
除孙海等人窝案外,还有江西省南城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吴建明等人涉嫌受贿、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犯罪;江苏省通州监狱九监区原监区长施健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此外贵州省册亨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贤铭等人涉嫌私放在押人员犯罪被立案侦查。
据了解,从2014年3月20日,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在严查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的同时,还严查背后的职务犯罪。
据检察日报5月22日报道,在专项检察活动中,贵州贵定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一起监狱民警利用减刑、假释受贿案件。大连检察院也立案并查办6起某监狱狱警涉嫌徇私舞弊减刑案件,其中3起案件涉及为“涉黑”罪犯徇私舞弊减刑。
最高检监所厅厅长袁其国介绍,专项检察活动开展4个多月,立案查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20人。
在26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要求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
袁其国介绍,检察机关收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涉嫌违法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建议更换办案人,或者建议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图读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开展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 图- 报料热线: 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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