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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王杰受贿罪案今日开庭
2021-04-27 17: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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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由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王杰受贿罪一案。
2003年至2020年,王杰在担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被管理对象、下属等相关人员31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3830.28548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审判长告知控辩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因该案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市中院刑一庭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副厅长王杰受贿罪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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